﹒【西安市】西安市主干路(咸宁路、明光路)微改造系统治理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15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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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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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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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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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主干路(**路、**路)微改造系统治理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4-04-15 15:00:08
招标项目名称 **市主干路(**路、**路)微改造系统治理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招标项目编号 ****
标段名称 **市主干路(**路、**路)微改造系统治理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标段编号 ****001
招标人名称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联系人姓名 曹淑萍 联系电话 135****4090
开标时间 2024年4月15日 9时30分 开标地点 开标室307
评标情况 正常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 质量 工期(交货期)
1 **** ****800.00 5
2 ****设计院****公司 ****725.00 5
3 ****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890.00 5
中标候选人承诺和响应情况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姓名 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名称 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编号 中标候选人响应资格能力条件
1 **** 曹立峰 高级工程师 ****519 完全响应
2 ****设计院****公司 崔振宇 注册结构工程师 S****01543 完全响应
3 ****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夏选朋 高级工程师 ****254 完全响应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 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 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3.3 相关证明材料;3.4 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 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联系人:曹淑萍,联系方式:135****4090。
其他公示内容
公示开始时间 2024年4月15日 公示结束时间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