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财政局(县国资委)关于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富民县国资委监管企业2023年度重点工作审计评价的购买服务计划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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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国资委)关于委托第三方中****国资委监管企业2023年度重点工作审计评价的购买服务计划
发布时间:2024-04-15 15:15

****国资委监管企业2023年度重点工作审计评价,根据《****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昆财综〔2022〕46号)及《****国资委监管企业年度重点工作审计评价暂行办法》(富国资通〔2021〕37号)相关要求,****(县国资委),****政府购买服****国资委监管企业2023年度重点工作审计评价,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国资委监管企业2023年度重点工作审计评价(目录代码:B0302 审计服务)

二、购买主体

****(县国资委)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主要内容

委托第****国资委监管企业2023年度重点工作审计评价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22万元

(二)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承接标准

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102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要求。

七、目标要求

通过审查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生产经营活动的合规性、内控制度与风险管理的有效性、项目投资的可持续性等,对企业现状有一个较为全面且客观的评价,并对企业运营过程中的风险点予以提示,以优化国资监管体系,促进企业改善内部治理结构,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率,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实现企业生产经营目标。

八、采购方式

根据《****办公厅****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以下的项目,****政府采购范围,由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公示期

公示期为2024年4月15日至4月19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871-****3738

****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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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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