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龙湖置业有限公司龙湖海岸华庭小区三期配电项目变压器采购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15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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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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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龙湖海岸华庭小区三期配电项目变压器采购
招标编号:(略)
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
发布日期:(略)
项目编号: XZP20240415(略)153
项目名称: (略)龙湖海岸华庭小区三期配电项目
建设单位:(略)
招标条件
(略)龙湖海岸华庭小区三期配电项目(招标项目编号:(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21万元,招标人为;(略),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略)
规模 (略)龙湖海岸华庭小区三期配电项目电缆、变压器,高低压柜采购的生产、供货、运输、卸货、调试配合、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等相关服务。
范围 (略)龙湖海岸华庭小区三期配电项目变压器采购;
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及公告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04-15 08:30 至 2024-04-22 17:(略)
获取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及公告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4-05-07 15:(略)
递交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及公告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4-05-07 15:(略)
开标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及公告
其他
(略)龙湖海岸华庭小区三期配电项目变压器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略) (招标人)的(略)龙湖海岸华庭小区三期配电项目变压器采购 (项目名称)本招标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的(略)龙湖海岸华庭小区三期配电项目变压器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 (略)(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略) 2.1.2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略) 2.1.3本招标项目名称:(略)龙湖海岸华庭小区三期配电项目变压器采购 2.2招标范围:(略)龙湖海岸华庭小区三期配电项目变压器采购的生产、供货、运输、卸货、调试配合、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等相关服务。 2.3项目地点:(略)。 2.4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2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按江苏省电力公司要求,符合《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 DGJ32/TJ11-2016和苏电运检{2016}501号文规定,二者冲突的以标准高的为准。 2.6本次采购流程需通过电商平台进行线上履约交易结算,本次中标供应商需按照中标结果完成电商平台供应商入驻、开设店铺、商品上架等工作(平台服务费0.4%) 2.7质保期:2年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 2.9合同估算额:21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注:资格审查中的有效证件是指有效的且最新(主管部门颁发期间除外)的证件。 (2)投标人经营状况、商业信誉和财务信用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证明其投标人经营状况、商业信誉和财务信用良好,格式自拟)。 (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3年9月-2023年3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按江苏省电力公司要求,符合《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DGJ32/TJ11-2016和苏电运检{2016}501号文规定,二者冲突的以标准高的为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 (6)本次招标只接受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须具备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3年或以后年度物资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所投物资被列入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黑名单及停标处罚期的供应商谨慎投标,若本次所投产品在以上系统内,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标处理并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人因不良履约行为、无经营、招投标不良行为记录被列入国家电网公司或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系统禁止业务往来的承包商名单且处于未解禁状态的(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最新公布为准,http://ecp.sgcc.com.cn/),参与本项目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标处理。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连清办【2017】5号、连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14】5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号、苏清办【2021】5号、苏清办【2022】17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请各投标单位自行查看上述文件内容,否则由此产生的所有后果均自负。如中标后被投诉该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且未解禁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并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罚。 2.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4.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2.2.1 分值构成 (总分 1(略) 分) 投标报价:60 分; 技术响应:15 分; 商务响应:5 分; 售后服务:8分; 安装及调试方案:10 分; 业绩:2 分; 投标人的技术响应、商务响应、售后服务、安装及调试 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三 评标基准价 C=A×K A 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 7≤有效投标 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 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 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K 取值为:1(略)% 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 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1.1 投标报价 (60 分) 投 标 报 价 与 评标基准价 等于评标基准价(60)分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扣(0.9)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扣(0.6)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1.2技术响应(15 分) 技术规格、参数响应(13)分 1、全部满足规范书技术参数和性能指标要求 2 分,技术 参数不满足一项扣 0.5 分(0-2 分)。 2、投标文件中计算项目的响应情况,计算依据、过程和结果无偏差 4 分,有一项偏差或错误扣 1 分(0-4 分)。 3、型式试验(0-7 分): a.有完整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1-3 分) b.型式试验项目齐全,试验项目全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 分,缺一项内容或一项主要参数低于投标文件的要求扣 1 分 (1-4 分)。 此项内容请在技术参数表依次列出。 企 业 体 系 认 证情况(2)分 具备有效期内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体系认证得 2 分, 少一项扣 1 分,没有得 0 分。 1.3 商务响应(5分) 交付使用期 (5) 交货期和招标文件设定相同的,不得分;提前 1-2 天,得 2 分;提前 3-4 天,得 3 分;提前 5 天或以上得 5 分。 1.4 售后服务(8分) 1、质保期为两年,每延长一年加1.5分,最多得3分(提供承诺书)。 2、投标人在连云港本地设有售后服务公司得5分,需要提供售后服务公司工商登记营业执照。(外市企业和连云港市相关企业有合作协议的视同连云港本地具有售后服务机构,提供连云港市相关企业营业执照及合作协议,连云港本地企业此项目视为有合作单位)注:个体工商户不属于企业范围 1.5 安装及调 试方案(10分) 供货方案(0-10分):运输工具充足且有保证、贮运组织方案合理、保证及 时供应措施严密,保障力等完整性等。 1.6 业绩(2分) 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投标人每提供一个完成过单个合同额大于等于21万元的类似业绩得1分,最多得2分。 注: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原件的扫描件须完整的上传于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供并上传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扫描件的不予计分,二者缺一不可,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 书)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 和内容,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文件。 注:本次招标不要求投标人提供有关证书原件资料,但是营业执照需从企业诚信库获取,资格审查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其他所需有关原件证书或承诺书,必须全部上传至投标文件中,请各投标人务必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如果因企业诚信库不完善或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投标文件资料不完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影响相关评分,投标人自行承担评标结果。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时间: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22 日。 1、请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到(略)进行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以及项目负责人保险缴纳证明(2023年9月-2024年3月)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加盖公章 。报名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22号海晟新寓A座714室。 2、招标文件文件售价:5(略)元整,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4年5月7日下午14时30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5月7日下午15时(略)分。 文件递交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22号海晟新寓A座612室。 7.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监督部门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138512(略)88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518-82817788
电子邮件:(略)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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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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