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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保障局(分局),******事务局、**高新区组织人事局,****中心,****医疗机构:
现将《****保障局关于做好阿莫**等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2024〕1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保障局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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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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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阿莫**等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表.xlsx 附件2:阿莫**等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自主采购品种目录表.xlsx 附件3:阿莫**等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首年约定采购量表.xlsx 附件4:非中选产品拟挂网价格.xlsx 茂医保〔2024〕12号 ****保障局转发关于做好阿莫**等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