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存量土地分零出租

国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15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告概要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中韩****示范区存量土地分零出租
资产类别 交通运输工具
转让方名称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 2139.****1156
挂牌期间 13
挂牌日期 2024-04-16 00:00:00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转让说明事项 http://www.****.cn/ggzy/gycq/gppl/

资产出租信息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 长公-GY-GG[2024]1567

项目名称

中韩****示范区存量土地分零出租

项目编号

****

披露公告期

10 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4年04月16日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24年04月28日

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公告期即为展示期,标的坐落位置。

登记截止时间及交易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4年04月29日 15时00分(以实际到账为准)

标的展示联系人

林先生

电话

189****0003

项目咨询联系人

杨女士

电话

0431-****9646

自由报价开始时间

2024年04月16日 09时00分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

2024年04月30日 09时00分

交易系统网址

https://www.****.cn/EpointSSO/memberLogin

交易系统咨询联系人

软件客服:****980000

电话

0431-****9873


一、出租申请与承诺

**市 ****中心 :

本出租方现提出申请,将持有的 中韩****示范区存量土地分零出租 项目通过 **市 公共**交

易中心( 网站公开发布招租信息,请予审核。本委托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标的权属清晰,我方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出租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全部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中心视情况 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5.我方在本次招租过程中,遵****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 ****中心发布信息披露公告、征集符合条件意向承租方、组织竞价、价款结算等事项,我方承担法律责任,与中心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 : ****

二、出租标的简况

详细信息请见附表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是 √否

是否

存在优先承租权人

□是 √否

出租条件及重大事项提示

以下内容由出租方提供,****交易中心完全依照出租方所提供文本照实发布,未尽事宜请意向承租方自行向出租方标的展示联系人了解,联系方式详见项目公告。

一、标的简介

拟出租标的为中韩****示范区管理委员会位于中韩****示范区的存量土地,无产权,无抵押。共有31处,按现状分零出租。

标的1:位于中韩****示范区内 面积约514.43公顷。

标的2:位于中韩****示范区内 面积约225.29公顷。

标的3:位于中韩****示范区内 面积约213.9127公顷。

标的4:位于中韩****示范区内 面积约207.99公顷。

标的5:位于中韩****示范区内 面积约65.8公顷。

标的6:位于中韩****示范区内 面积约21.91公顷。

标的7:位于中韩****示范区内 面积约81.3公顷。

标的8:位于中韩****示范区内 面积约131.82公顷,此地块为低洼土地,属于水淹地。

标的9:位于中韩****示范区内 面积约 139.71公顷,此地块为水田。

标的10:位于中韩****示范区内 面积约53.07公顷。

标的11:位于中韩****示范区内 面积约44.6513公顷。

标的12:位于中韩****示范区内 面积约18.09公顷。

标的13:位于中韩****示范区内 面积约 81.08公顷。

标的14:位于中韩****示范区内 面积约184.78公顷。

标的15:位于中韩****示范区内 面积约74.57公顷。

标的16:位于中韩****示范区内 面积约4.5公顷。

标的17:位于中韩****示范区内 面积约9.2公顷。

标的18:位于中韩****示范区内 面积约20.92公顷。

标的19:位于中韩****示范区内 面积约7.11公顷。

标的20:位于中韩****示范区内 面积约16.61公顷。

标的21:位于中韩****示范区内 面积约 4.04公顷。

标的22:位于中韩****示范区内 面积约15.3公顷。

标的23:位于中韩****示范区内 面积约14.66公顷。

标的24:位于中韩****示范区内 面积约11.2公顷。

标的25:位于中韩****示范区内 面积约8.13公顷。

标的26:位于中韩****示范区内 面积约8.35公顷。

标的27:位于中韩****示范区内 面积约7.95公顷。

标的28:位于中韩****示范区内 面积约7.13公顷。

标的29:位于中韩****示范区内 面积约34.58公顷。

标的30:位于中韩****示范区内 面积约24.88公顷。

标的31:位于中韩****示范区内 面积约85.98公顷。

共计:2338.944公顷。

二、出租土地的用途:一年生农作物进行耕种(种植农作物的品类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管理部门的要求),不得做其他用途。

三、出租期限:标的交付之日至2024年11月终止(具体时间以省市秸秆离田要求为准)。

四、租金及交纳方式、租金调整约定、标的交付期限

1.租金挂牌价详见明细表。

2.租金一次性交纳:成交后,交易保证金转为部分成交价款;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交纳剩余成交价款。

3. 各标的出租面积为预估面积,实际种植面积以出租方****公司提供的最终数据为准(测绘前通知承租方),承租方按预估面积缴纳成交价款、抵押金,最终依据实际测绘面积计算成交价款、抵押金,多缴部分由出租人给予无息返还。

4.成交价款交齐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5.交易双方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交付标的。

6. 成交后三日内缴纳耕种风险抵押金及秸秆处置抵押金缴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耕种风险抵押金:1500元/公顷,承包人在承租期内未能按时完成耕种、种植作物不满足规定要求等应该完成的工作,将扣除全部风险抵押金。

秸秆处置抵押金:1000元/公顷(秸秆禁烧抵押金及秸秆离田抵押金每项抵押金收取标准500元/公顷),承包人在承租期内违反秸秆禁烧规定、未能按时完成秸秆离田的工作,将扣除相应的风险抵押金,剩余的风险抵押金承包期满后统一返还(只返本金不返利息)。

耕种风险抵押金与秸秆抵押金转入如下账户:

名称:中韩****示范区长****集团****公司

账号: 891********00001

开户行: **银行****示范区支行

五、招租方式及交易保证金

采用动态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交易保证金:详见明细表。

六、承租相关要求

1. 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 承包人可在承包范围内选择一年生农作物进行耕种(种植农作物的品类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同时涉及水利蓝线等范围内的耕****管理部门的要求),一年一收。土地按农时耕种,不得撂荒,若不能按时耕种出租方将收回土地,所有费用不予返还。

3. 各标的出租面积为预估面积,实际种植面积以出租方****公司提供的最终数据为准(测绘前通知承租方),承租方按预估面积缴纳成交价款、抵押金,最终依据实际测绘面积计算成交价款、抵押金,多缴部分由出租人给予无息返还,无法种植粮食的土地应无偿覆绿,无法种植粮食及无法复绿的需上报出租方。

4. 不准搞非农建设,不得改变土地状态(如水田与旱田转换等);

5. 保障承租期满土地平整清理,恢复原貌,种植农作物留下的秸杆要自行处理干净,不得遗留在标的物现场;

6. 保证不得将标的物转包他人。土地承包经营权期满,如未出现上述情况,承包人可于本年底之前向出租方提出返还耕种风险抵押金申请,经出租方及主管部门确认无误后,无息返还。否则出租方将按相应比例从耕种风险抵押金中扣除。

7. 承包土地不享受任何惠****示范区承担的各种形式的支付给承租方的款项)。

8. 承租方在耕种期间,因示范区建设占用土地,需按规定时限自行清除地上种植物,仅无息退还占用土地的租赁费及风险抵押金,其他无条件腾出土地,****示范区要求完成清除工作,出租人将委托第三方进行清除,发生费用将从应返还给承租方的款项中扣除。

9. 应按要求使用无公害、无残留农药。

10. 承租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田间管理。

11. 承租方应做好沟通工作、自行解决好因种地引发的纠纷和矛盾。

12.承租方不得利用承租标的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七、税费问题约定

1.承租方一切生产、生活产生的水电费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承租方负责承担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出租方不承担任何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及连带责任。

八、 期满后的处置

合同期满后由出租方收回标的,承租方自行添置的设施设备由其在15日内自行拆走,逾期没有拆走的视为放弃,出租方有权处置。

九、违约责任

成交后承租方如未按期签署租赁合同或未按期交纳成交租金、耕种风险抵押金、秸秆抵押金,均构成违约,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予以扣除。


三、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名称

****

基本情况

住 所

**省**市长德新区长德大街1号268室

法定代表人

邢越超

注册资本(万元)

259000.0

经济性质

内部决策

情 况

以下决议已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符合规定。

□股东会决议

□董事会决议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其他:

出租行为

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

名 称

中韩****示范区财政局

批准内容

同意

四、交易条件

公 告 期

10 工作日

限时报价周期

90 秒

挂牌底价

2139.7579 万元

挂牌底价对应租期(月)

详见明细表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分期付款

公告期满,如未产生意向承租方

或在报价期内没有有效报价的

□信息发布终结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其他

与出租相关

其他条件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 证 金

账户信息

标的编号

标的名称

保证金账号

保证金金额(万元)

****001

存量土地1

[**银行**金恒支行(010********01745-********030)]

128.0

****002

存量土地2

[**银行**金恒支行(010********01745-********020)]

56.0

****003

存量土地3

[**银行**金恒支行(010********01745-********032)]

53.0

****004

存量土地4

[**银行**金恒支行(010********01745-********049)]

51.0

****005

存量土地5

[**银行**金恒支行(010********01745-********024)]

16.0

****006

存量土地6

[**银行**金恒支行(010********01745-********028)]

5.0

****007

存量土地7

[**银行**金恒支行(010********01745-********050)]

19.0

****008

存量土地8(水淹地)

[**银行**金恒支行(010********01745-********026)]

7.9

****009

存量土地9(水田)

[**银行**金恒支行(010********01745-********045)]

34.9

****010

存量土地10

[**银行**金恒支行(010********01745-********036)]

13.0

****011

存量土地11

[**银行**金恒支行(010********01745-********038)]

11.0

****012

存量土地12

[**银行**金恒支行(010********01745-********042)]

4.0

****013

存量土地13

[**银行**金恒支行(010********01745-********044)]

20.0

****014

存量土地14

[**银行**金恒支行(010********01745-********023)]

46.0

****015

存量土地15

[**银行**金恒支行(010********01745-********027)]

18.0

****016

存量土地16

[**银行**金恒支行(010********01745-********035)]

1.0

****017

存量土地17

[**银行**金恒支行(010********01745-********034)]

2.0

****018

存量土地18

[**银行**金恒支行(010********01745-********031)]

5.0

****019

存量土地19

[**银行**金恒支行(010********01745-********029)]

1.7

****020

存量土地20

[**银行**金恒支行(010********01745-********022)]

4.0

****021

存量土地21

[**银行**金恒支行(010********01745-********040)]

1.0

****022

存量土地22

[**银行**金恒支行(010********01745-********021)]

3.0

****023

存量土地23

[**银行**金恒支行(010********01745-********047)]

3.0

****024

存量土地24

[**银行**金恒支行(010********01745-********048)]

2.8

****025

存量土地25

[**银行**金恒支行(010********01745-********041)]

2.0

****026

存量土地26

[**银行**金恒支行(010********01745-********033)]

2.0

****027

存量土地27

[**银行**金恒支行(010********01745-********025)]

1.9

****028

存量土地28

[**银行**金恒支行(010********01745-********037)]

1.7

****029

存量土地29

[**银行**金恒支行(010********01745-********039)]

8.6

****030

存量土地30

[**银行**金恒支行(010********01745-********046)]

6.0

****031

存量土地31

[**银行**金恒支行(010********01745-********043)]

21.0

保 证 金

设定

交纳交易保证金

√ 是 □否

交纳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4年04月29日 15时00分

交纳方式

****银行****银行卡转账(不接受他人代付款)

保证金账户信息

保证金户名: ****交易中心****中心)

开户银行: **银行**金恒支行

保证事项

1. 上述保证金的法律效力包括对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竞价、签约和履约的担保。

2. 出现下列情形时,出租方可以按照信息披露公告关于交易保证金处置的公示内容,以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向意向承租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A.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中心损失的;

B.意向承租方通过获取出租方的商业秘密,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C.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D.承租方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承租的;

E.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中心造成损失的。

F.意向承租方存在其他违反本公告内容、交易规则、承诺事项情形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违约情况。

处置方法

1. 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其余不涉及保证金扣除事项的意向承租方所 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予以原路径无息返还。

3. 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出现“保证事项”中所列的违约行为,其交****中心相关服务费用后,履行相应的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出租方损失的,利益受损方有权向有过错方进行追偿。

资产出租明细表

(附表)

资产出租明细表

(房屋土地)

序号

出租资产名称

权证号

坐落位置

目前状况

出租面积(㎡)

证载用途

出租期限(月)

挂牌价(万元)

挂牌底价对应租期(月)

交易保证金(万元)

租金交纳方式

租金调整约定

标的交付时限

附属设施

履约保证金(万元)

自由报价起止时间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

限时报价周期 (秒)

备注

1

存量土地1

中韩****示范区内

闲置

****300平方米

标的交付之日-2024年11月

488.7085

标的交付之日-2024年11月

128.0

详见出租条件及重大事项提示

详见出租条件及重大事项提示

交易双方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

2024-04-16 09:00:00到2024-04-30 09:00:00

2024-04-30 09:00:00

90

无履约保证金,有耕种风险抵押金及秸秆处置抵押金具体项见出租条件及重大事项提示

2

存量土地2

中韩****示范区内

闲置

****900平方米

标的交付之日-2024年11月

225.2900

标的交付之日-2024年11月

56.0

详见出租条件及重大事项提示

详见出租条件及重大事项提示

交易双方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

2024-04-16 09:00:00到2024-04-30 09:10:00

2024-04-30 09:10:00

90

无履约保证金,有耕种风险抵押金及秸秆处置抵押金具体项见出租条件及重大事项提示

3

存量土地3

中韩****示范区内

闲置

****127平方米

标的交付之日-2024年11月

213.9127

标的交付之日-2024年11月

53.0

详见出租条件及重大事项提示

详见出租条件及重大事项提示

交易双方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

2024-04-16 09:00:00到2024-04-30 09:20:00

2024-04-30 09:20:00

90

无履约保证金,有耕种风险抵押金及秸秆处置抵押金具体项见出租条件及重大事项提示

4

存量土地4

中韩****示范区内

闲置

****900平方米

标的交付之日-2024年11月

187.1910

标的交付之日-2024年11月

51.0

详见出租条件及重大事项提示

详见出租条件及重大事项提示

交易双方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

2024-04-16 09:00:00到2024-04-30 09:30:00

2024-04-30 09:30:00

90

无履约保证金,有耕种风险抵押金及秸秆处置抵押金具体项见出租条件及重大事项提示

5

存量土地5

中韩****示范区内

闲置

658000平方米

标的交付之日-2024年11月

65.8000

标的交付之日-2024年11月

16.0

详见出租条件及重大事项提示

详见出租条件及重大事项提示

交易双方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

2024-04-16 09:00:00到2024-04-30 09:40:00

2024-04-30 09:40:00

90

无履约保证金,有耕种风险抵押金及秸秆处置抵押金具体项见出租条件及重大事项提示

6

存量土地6

中韩****示范区内

闲置

219100平方米

标的交付之日-2024年11月

18.6235

标的交付之日-2024年11月

5.0

详见出租条件及重大事项提示

详见出租条件及重大事项提示

交易双方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

2024-04-16 09:00:00到2024-04-30 09:50:00

2024-04-30 09:50:00

90

无履约保证金,有耕种风险抵押金及秸秆处置抵押金具体项见出租条件及重大事项提示

7

存量土地7

中韩****示范区内

闲置

813000平方米

标的交付之日-2024年11月

65.8530

标的交付之日-2024年11月

19.0

详见出租条件及重大事项提示

详见出租条件及重大事项提示

交易双方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

2024-04-16 09:00:00到2024-04-30 10:00:00

2024-04-30 10:00:00

90

无履约保证金,有耕种风险抵押金及秸秆处置抵押金具体项见出租条件及重大事项提示

8

存量土地8(水淹地)

中韩****示范区内

闲置

****200平方米

标的交付之日-2024年11月

26.3640

标的交付之日-2024年11月

7.9

详见出租条件及重大事项提示

详见出租条件及重大事项提示

交易双方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

2024-04-16 09:00:00到2024-04-30 10:10:00

2024-04-30 10:10:00

90

无履约保证金,有耕种风险抵押金及秸秆处置抵押金具体项见出租条件及重大事项提示

9

存量土地9(水田)

中韩****示范区内

闲置

****100平米

标的交付之日-2024年11月

132.7245

标的交付之日-2024年11月

34.9

详见出租条件及重大事项提示

详见出租条件及重大事项提示

交易双方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

2024-04-16 09:00:00到2024-04-30 10:20:00

2024-04-30 10:20:00

90

无履约保证金,有耕种风险抵押金及秸秆处置抵押金具体项见出租条件及重大事项提示

10

存量土地10

中韩****示范区内

闲置

530700平方米

标的交付之日-2024年11月

50.4165

标的交付之日-2024年11月

13.0

详见出租条件及重大事项提示

详见出租条件及重大事项提示

交易双方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

2024-04-16 09:00:00到2024-04-30 10:30:00

2024-04-30 10:30:00

90

无履约保证金,有耕种风险抵押金及秸秆处置抵押金具体项见出租条件及重大事项提示

11

存量土地11

中韩****示范区内

闲置

446513平方米

标的交付之日-2024年11月

44.6513

标的交付之日-2024年11月

11.0

详见出租条件及重大事项提示

详见出租条件及重大事项提示

交易双方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

2024-04-16 09:00:00到2024-04-30 10:40:00

2024-04-30 10:40:00

90

无履约保证金,有耕种风险抵押金及秸秆处置抵押金具体项见出租条件及重大事项提示

12

存量土地12

中韩****示范区内

闲置

180900平方米

标的交付之日-2024年11月

14.6529

标的交付之日-2024年11月

4.0

详见出租条件及重大事项提示

详见出租条件及重大事项提示

交易双方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

2024-04-16 09:00:00到2024-04-30 10:50:00

2024-04-30 10:50:00

90

无履约保证金,有耕种风险抵押金及秸秆处置抵押金具体项见出租条件及重大事项提示

13

存量土地13

中韩****示范区内

闲置

810800平方米

标的交付之日-2024年11月

77.0260

标的交付之日-2024年11月

20.0

详见出租条件及重大事项提示

详见出租条件及重大事项提示

交易双方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

2024-04-16 09:00:00到2024-04-30 11:00:00

2024-04-30 11:00:00

90

无履约保证金,有耕种风险抵押金及秸秆处置抵押金具体项见出租条件及重大事项提示

14

存量土地14

中韩****示范区内

闲置

****800平方米

标的交付之日-2024年11月

184.7800

标的交付之日-2024年11月

46.0

详见出租条件及重大事项提示

详见出租条件及重大事项提示

交易双方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

2024-04-16 09:00:00到2024-04-30 11:10:00

2024-04-30 11:10:00

90

无履约保证金,有耕种风险抵押金及秸秆处置抵押金具体项见出租条件及重大事项提示

15

存量土地15

中韩****示范区内

闲置

745700平方米

标的交付之日-2024年11月

74.5700

标的交付之日-2024年11月

18.0

详见出租条件及重大事项提示

详见出租条件及重大事项提示

交易双方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

2024-04-16 09:00:00到2024-04-30 11:20:00

2024-04-30 11:20:00

90

无履约保证金,有耕种风险抵押金及秸秆处置抵押金具体项见出租条件及重大事项提示

16

存量土地16

中韩****示范区内

闲置

45000平方米

标的交付之日-2024年11月

4.5000

标的交付之日-2024年11月

1.0

详见出租条件及重大事项提示

详见出租条件及重大事项提示

交易双方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

2024-04-16 09:00:00到2024-04-30 11:30:00

2024-04-30 11:30:00

90

无履约保证金,有耕种风险抵押金及秸秆处置抵押金具体项见出租条件及重大事项提示

17

存量土地17

中韩****示范区内

92000平方米

标的交付之日-2024年11月

8.2800

标的交付之日-2024年11月

2.0

详见出租条件及重大事项提示

详见出租条件及重大事项提示

交易双方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

2024-04-16 09:00:00到2024-04-30 11:40:00

2024-04-30 11:40:00

90

无履约保证金,有耕种风险抵押金及秸秆处置抵押金具体项见出租条件及重大事项提示

18

存量土地18

中韩****示范区内

闲置

209200平方米

标的交付之日-2024年11月

17.9912

标的交付之日-2024年11月

5.0

详见出租条件及重大事项提示

详见出租条件及重大事项提示

交易双方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

2024-04-16 09:00:00到2024-04-30 11:50:00

2024-04-30 11:50:00

90

无履约保证金,有耕种风险抵押金及秸秆处置抵押金具体项见出租条件及重大事项提示

19

存量土地19

中韩****示范区内

闲置

71100平方米

标的交付之日-2024年11月

6.3990

标的交付之日-2024年11月

1.7

详见出租条件及重大事项提示

详见出租条件及重大事项提示

交易双方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

2024-04-16 09:00:00到2024-04-30 12:00:00

2024-04-30 12:00:00

90

无履约保证金,有耕种风险抵押金及秸秆处置抵押金具体项见出租条件及重大事项提示

20

存量土地20

中韩****示范区内

闲置

166100平方米

标的交付之日-2024年11月

15.7795

标的交付之日-2024年11月

4.0

详见出租条件及重大事项提示

详见出租条件及重大事项提示

交易双方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

2024-04-16 09:00:00到2024-04-30 12:10:00

2024-04-30 12:10:00

90

无履约保证金,有耕种风险抵押金及秸秆处置抵押金具体项见出租条件及重大事项提示

21

存量土地21

中韩****示范区内

闲置

40400平方米

标的交付之日-2024年11月

3.6360

标的交付之日-2024年11月

1.0

详见出租条件及重大事项提示

详见出租条件及重大事项提示

交易双方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

2024-04-16 09:00:00到2024-04-30 12:20:00

2024-04-30 12:20:00

90

无履约保证金,有耕种风险抵押金及秸秆处置抵押金具体项见出租条件及重大事项提示

22

存量土地22

中韩****示范区内

闲置

153000平方米

标的交付之日-2024年11月

15.3000

标的交付之日-2024年11月

3.0

详见出租条件及重大事项提示

详见出租条件及重大事项提示

交易双方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

2024-04-16 09:00:00到2024-04-30 12:30:00

2024-04-30 12:30:00

90

无履约保证金,有耕种风险抵押金及秸秆处置抵押金具体项见出租条件及重大事项提示

23

存量土地23

中韩****示范区内

146600平方米

标的交付之日-2024年11月

14.6600

标的交付之日-2024年11月

3.0

详见出租条件及重大事项提示

详见出租条件及重大事项提示

交易双方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

2024-04-16 09:00:00到2024-04-30 12:40:00

2024-04-30 12:40:00

90

无履约保证金,有耕种风险抵押金及秸秆处置抵押金具体项见出租条件及重大事项提示

24

存量土地24

中韩****示范区内

闲置

112000平方米

标的交付之日-2024年11月

11.2000

标的交付之日-2024年11月

2.8

详见出租条件及重大事项提示

详见出租条件及重大事项提示

交易双方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

2024-04-16 09:00:00到2024-04-30 12:50:00

2024-04-30 12:50:00

90

无履约保证金,有耕种风险抵押金及秸秆处置抵押金具体项见出租条件及重大事项提示

25

存量土地25

中韩****示范区内

闲置

81300平方米

标的交付之日-2024年11月

6.9918

标的交付之日-2024年11月

2.0

详见出租条件及重大事项提示

详见出租条件及重大事项提示

交易双方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

2024-04-16 09:00:00到2024-04-30 13:00:00

2024-04-30 13:00:00

90

无履约保证金,有耕种风险抵押金及秸秆处置抵押金具体项见出租条件及重大事项提示

26

存量土地26

中韩****示范区内

闲置

83500平方米

标的交付之日-2024年11月

7.9325

标的交付之日-2024年11月

2.0

详见出租条件及重大事项提示

详见出租条件及重大事项提示

交易双方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

2024-04-16 09:00:00到2024-04-30 13:10:00

2024-04-30 13:10:00

90

无履约保证金,有耕种风险抵押金及秸秆处置抵押金具体项见出租条件及重大事项提示

27

存量土地27

中韩****示范区内

闲置

79500平方米

标的交付之日-2024年11月

7.1550

标的交付之日-2024年11月

1.9

详见出租条件及重大事项提示

详见出租条件及重大事项提示

交易双方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

2024-04-16 09:00:00到2024-04-30 13:20:00

2024-04-30 13:20:00

90

无履约保证金,有耕种风险抵押金及秸秆处置抵押金具体项见出租条件及重大事项提示

28

存量土地28

中韩****示范区内

71300平方米

标的交付之日-2024年11月

6.4170

标的交付之日-2024年11月

1.7

详见出租条件及重大事项提示

详见出租条件及重大事项提示

交易双方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

2024-04-16 09:00:00到2024-04-30 13:30:00

2024-04-30 13:30:00

90

无履约保证金,有耕种风险抵押金及秸秆处置抵押金具体项见出租条件及重大事项提示

29

存量土地29

中韩****示范区内

闲置

345800平方米

标的交付之日-2024年11月

34.5800

标的交付之日-2024年11月

8.6

详见出租条件及重大事项提示

详见出租条件及重大事项提示

交易双方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

2024-04-16 09:00:00到2024-04-30 13:40:00

2024-04-30 13:40:00

90

无履约保证金,有耕种风险抵押金及秸秆处置抵押金具体项见出租条件及重大事项提示

30

存量土地30

中韩****示范区内

闲置

248800平方米

标的交付之日-2024年11月

22.3920

标的交付之日-2024年11月

6.0

详见出租条件及重大事项提示

详见出租条件及重大事项提示

交易双方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

2024-04-16 09:00:00到2024-04-30 13:50:00

2024-04-30 13:50:00

90

无履约保证金,有耕种风险抵押金及秸秆处置抵押金具体项见出租条件及重大事项提示

31

存量土地31

中韩****示范区内

闲置

859800平方米

标的交付之日-2024年11月

85.9800

标的交付之日-2024年11月

21.0

详见出租条件及重大事项提示

详见出租条件及重大事项提示

交易双方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

2024-04-16 09:00:00到2024-04-30 14:00:00

2024-04-30 14:00:00

90

无履约保证金,有耕种风险抵押金及秸秆处置抵押金具体项见出租条件及重大事项提示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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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图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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