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清远分公司第二期零星购置(政企资源放装能力)集成服务采购比选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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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2023年清远分公司第二期零星购置(政企资源放装能力)集成服务采购比选项目,比选代理机构编号:GPDI-ZB-2024-00987,比选人为(略),比选代理机构为(略)。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2023年清远分公司第二期零星购置(政企(略))集成服务采购比选项目,为打造政企业务支撑能力,补充政企业务在网络资源确认和网络能力预判域的空缺,助力拓展市场,需要建设一个政企资源放装能力查勘系统。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序号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项目名称

预估费用

(不含增值税)

(人民币:(略)

服务时间

服务地点

1

CP01720

系统集成服务

2023年清远分公司第二期零星购置(政企资源放装能力)集成服务采购比选项目

(略).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完成。

广东省清远市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1本(略)。

1.3 本项目★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人民币(略).00元(不含增值税),参选人参选单价/总价(不含增值税)报价高于单价/总价最高限价(不含增值税)的,或经修正后的参选报价(不含增值税)高于最高参选限价(不含增值税)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参选人应(略)。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2.1.3 业绩要求:参选人须具备近3年((略)本公告发布之日)全国范围内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指【系统软件开发类】的相关经验,合同总金额累计达到【30】万元及以上业绩。

备注:

(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略)(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如提供(略),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略),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略)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略),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选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4 项目团队要求

本项目拟派1名项目负责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及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3年10月01日以后缴纳的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备注:如法人参与参选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参选人或参选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参选人或其法人。

2.1.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略)(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略)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略)(自2021年04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略)

(6) 在最(略)(自2019年04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略));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比选(略)

(12)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略);

(14)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最(略)(自2021(略))在经营活动(略)(以“国家企业(略),重大违法指参选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略)等行政处罚);

(16) 其他按照(略),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违反比选人(略)(D类)的,或违反比选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参选人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参选人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8)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略)。

2.3 法律法(略)。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略)0时00分至(略)4时00分。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略),请按以下步骤(略),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com.cn)”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

5. 参选(略)

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略)

5.2 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略)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参选人注册

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略)。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略)

服务热线: (略) /(略)

服务邮箱: (略)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略) (CA 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件:(略)

比选代理机构:(略)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69号东山广场15楼

邮 编:(略)

项目负责人:(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略)、(略)

电子邮件:(略)

网 址:/

开 户 名:(略)

开户银行:(略)

账 号:(略)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略)(盖章)

2024(略)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4-15
招标公告
2023年清远分公司第二期零星购置(政企资源放装能力)集成服务采购比选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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