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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略)
**市东部新城基础设施提升及产业融合发展(第一批)项目招标文件标前公示
本招标项目**市东部新城基础设施提升及产业融合发展(第一批)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市烈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机关)以2403-340604-04-05-84978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略),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建设规模:本项目(略).34亿元。其中,**项目工(略).51亿元,征地拆迁费用6.03亿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80亿元,预备费2.94亿元,建设期利息0.065亿元。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项目投资**协议,约定**的基本事宜。项目相关方在**期内负责投融资、勘察设计、工程建设。本项目(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文件标前公示公开。
招标文件公示时间为:(略)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公示期内对招标文件的各项内容书面提出存在的问题并给出合理化建议。
提出建议的渠道和方式(一式两份分别给招标人和代理机构):
招标人:(略)
地址:**省**市烈山区迎宾路169号国购汽车文化园3号楼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邮箱:(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邮箱:(略)
附件:**市东部新城基础设施提升及产业融合发展(第一批)项目(略).docx
附件:**市东部新城基础设施提升及产业融合发展(第一批)项目**协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