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2024年第三次服务授权竞争性谈判采购)
采购编号:****
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公示1
各相关应答人:
****公司2024年第三次服务授权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编号:****)评审工作已经结束。****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公示期截止至2024年4月18日17:00(**时间)。应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邮件)提出。
| 分标编号 | 包名称 | 推荐的成交候选人 | 成交金额 |
| ****-01 | 配合沪渝蓉沿江高铁工程220千伏石荣2135等线路迁改工程-线路本体施工(劳务分包) | **** | 400.518000万元 |
| ****-01 | 2024年至2025年****变电施工劳务配合工作年度框架包(劳务分包) | **明珠****公司 | 0.017900万元/工日 |
| ****-02 | 配合沪渝蓉沿江高铁工程220千伏石荣2135等线路迁改工程-线路基础包1(专业分包) | ****公司 | 折扣比:85.00% |
| ****-02 | 配合沪渝蓉沿江高铁工程220千伏石荣2135等线路迁改工程-线路基础包2(专业分包) | **飞冉****公司 | 折扣比:89.70% |
| ****-02 | 配合沪渝蓉沿江高铁工程220千伏石荣2135等线路迁改工程-线路基础包3(专业分包) | ******公司 | 折扣比:89.80% |
| ****-02 | 配合沪渝蓉沿江高铁工程220千伏石荣2135等线路迁改工程-线路基础包4(专业分包) | **京东****公司 | 折扣比:90.00% |
| ****-02 | 配合沪渝蓉沿江高铁工程220千伏石荣2135等线路迁改工程-线路基础包5(专业分包) | ******公司 | 折扣比:90.80% |
| ****-02 | 配合沪渝蓉沿江高铁工程220千伏石荣2135等线路迁改工程-越线架施工(专业分包) | **** | 112.471000万元 |
| ****-02 | **轨道交通市域线嘉闵线工程电力管线及设施搬迁、复位工程JMDL-6-1标(沪星路站)-沪星路、吴宝路段道路修复等工程(专业分包) | ******公司 | 折扣比:94.50% |
| ****-02 | 2024年-2025年****线路基础施工框架包1(专业分包) | ****公司 | 折扣比:85.00% |
| ****-02 | 2024年-2025年****线路基础施工框架包2(专业分包) | **飞冉****公司 | 折扣比:89.70% |
| ****-02 | 2024年-2025年****线路基础施工框架包3(专业分包) | ******公司 | 折扣比:89.80% |
| ****-****015-0001 | 2024年至2025年****涉及桩基原材料检测技术服务包1(技术服务) | ******公司 | 折扣比:78.00% |
| ****-****015-0001 | 2024年至2025年****涉及桩基原材料检测技术服务包2(技术服务) | ******公司 | 折扣比:98.00% |
| ****-****015-0001 | 2024年至2025年****涉及桩基原材料检测技术服务包3(技术服务) | **长柠建设****公司 | 折扣比:98.00% |
| ****-****006-0001 | **轨道交通市域线嘉闵线工程电力管线及设施搬迁、复位工程JMDL-6-1标(沪星路站)-电力选线规划设计工作(技术服务) | **营邑城市****公司 | 折扣比:87.00% |
| ****-****006-0001 | **轨道交通市域线嘉闵线工程电力管线及设施搬迁、复位工程JMDL-6-1标(沪星路站)-吴宝路架空线搬迁物探工程(技术服务) | ******公司 | 折扣比:88.60% |
| ****-****023-0001 | **浦东高东220KV变电站110KV送出工程-电缆敷设 | **育铨电器成套****公司 | 折扣比:97.00% |
应答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采购人提出。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应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采购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成交候选人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邮件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的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异议人为个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成交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采购活动的应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采购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联系电话:183****1031
联系邮箱:****@ziwentender.com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