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略)-BCYZ-C(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1、因获取(略)时间不足5个工作日,现更正如下内容:
(1)、原公告中获取(略)时间:2024年04月10日 至2024年04月16日 更正为获取(略)时间:2024年04月10日 至2024年04月17日
(2)、原公告中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2024-04-22 09:30更正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2024-04-23 09:30 ,(略)中相应调整
(3)、原(略)中提疑截止时间:2024年4月17日10:00时前更正为提疑截止时间:2024年4月18日10:00时前
2、细(略)
更正日期:
2024-04-15
三、其他补充事宜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四、凡对本次(略),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略)
单位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略)
单位地址:**市梁溪区(略) 55#-23-1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略)
单位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