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县中医院新区及派河路门诊部消防维保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15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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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新区及派河路门诊部消防维保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略)新区及派河路门诊部消防维保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略)

招标(采购)方式:(略)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

开标(采购)日期:(略)

(略)新区及派河路门诊部消防维保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略)

地址:(略)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拾陆万捌仟元整(¥(略).00元)

质量:(略)

工期:(略)

备注说明:(略)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无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略)

招标(采购)人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略)

地址:(略)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3211室

项目负责人:(略)

联系电话:(略)

公示期:(略)至2024年4月18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略)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略)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3211室,联系电话:(略)。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略)监察室提出投诉,联系电话:(略)

二、异议(略)

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略),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略),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略)。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略)

(略)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