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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厅《关于印发“楚大厨”培训计划方案的通知》(****)精神,经过遴选报名、材料审核、专家评审环节,确定****和**市****学校为**市“楚大厨”培训承训机构。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4月15日—4月19日。
公示期内,如有单位或个人对承训机构名单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商务局反映,反映材料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逾期及匿名反映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19-****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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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