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 4月19日上午10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软件部分45万元(人民币),免费维保期满维保报价≤成交价*8%
免费维保期:(略)
采购需求:(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不能转包和分包。
1.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自拟)
④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7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略)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⑥授权代表须为投标方在册人员:提供2023年7月至今公司为其缴纳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不接受第三方代缴)。
⑦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略)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说明:将以上资料按照以上编码顺序扫描成PDF电子版(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发到报名邮箱((略) )。
2.落实政府采(略):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略):
(1)本项目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包括中央和地方财政部门作出的处罚,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以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略)gov.cn)、“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的查询记录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时间: 2024年 4月 16日至 2024 年 4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市汇川区**路(略)行政楼7-8
方式:(略)
截止时间:(略)10点 00分(**时间)
地点:**市汇川区**路(略)行政楼7-1会议室
时间: 2024年 4月 19日10点 00分(**时间)
地点:**市汇川区**路(略)行政楼7-1会议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略)
名 称:(略)
地 址:(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箱:(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