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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提质增效工程
答疑纪要(二)
各投标人:
**县**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提质增效工程(招标项目编号:永建招字[2024]016号),现就投标人疑问的回复如下:
| 序号 |
疑问/答复 |
内容 |
| 1 |
疑问 |
招标控制价未按照“闽建筑〔2024〕2号关于公布木构件开槽封槽等24项补充定额和调整部分模板定额人工费的通知”文件执行调整,请修改 |
| 答复 |
招标控制价文件不进行调整,请投标人自行考虑报价。 |
本答疑纪要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答疑纪要内容若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