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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
五指山市新春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立碑定界项目财务决算报告
二、报名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企业;
2.具有独立的财务决算编制资质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3.近三年内具有本省相关类型业绩;
4.谢绝联合报名。
三、报名携带资料:
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须有委托书)身份证、多(略)(各类证照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四、(略):
1.报名实行现场报名,拒绝电话报名、短信报名、联合报名、邮件报名等其他非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单位对提(略)。
五、报名时间、地点、联系人: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逾期未送达或不按指定地点送达报名资料的,本局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海南省五指山市山兰路9号(原法院一楼)五指山市生态环境局;
3.联系人:(略)
五指(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