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略):长春市国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有建设存量土地发包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第一章 竞价公告项目概况
长春市国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有建设存量土地发包的潜在竞投人应通过(略)邮箱(JLSZJXMGL@126.com)获取竞价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在长春市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生命金融大厦A栋915室进行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略)
2、项目名称:长春市国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有建设存量土地发包
3、土地规模(暂定面积):一号地:东至韵城街,南至(略),西至雾海东街,北至锦绣东路:7.4982公顷(略):东至仁德大街,南至德胜大路,西至韵城街,北至锦绣东路:7.9238公顷。
4、最低成交价款:10000元/公顷,合计:(略)元。
5、竞价范围:长春市国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有建设存量土地发包。
6、服务地点:(略)
7、服务要求:(略)
8、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日止(具体时间以省市秸秆离田要求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本次发包要求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略),均可申请参加。对于有竞得土地后欠缴土地成交价款或存在土地闲(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履行(略),参加发包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个人或其他组织参与竞买承包;②拒绝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组织或个人参与本次竞买活动。
3、与出租人存在(略)不得(略)。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至2024年04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方式:邮箱报名;地点:(略)邮箱(JLSZJXMGL@126.com);竞价人如代表个人竞价须将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进行审核;竞价人如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需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委托其代理人报名)、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进行审核。
四、竞价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长春市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生命金融大厦A栋915室。
五、其他补充事宜
1.逾期到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文件要求报价的竞选人,将予以拒收。
2.发布(略):竞价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略)(长春)国际合作示范(略)。
六、凡对本次发包活动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出租人信息
名 称: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略)(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方式:(略)
2.监督部门信息
名 称: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双兴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政综合办公室
地 址:长春市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中韩大厦9楼
联 系 人:(略)
联系方式:(略)
3.竞价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方式:(略)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存量土地发包重大事项说明
1、承包人可在承包范围内选择一年生农作物进行耕种(种植农作物的品类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同时涉及水(略)),一年一收。
2、承包人应缴纳耕种风险抵押金每公顷土地1500元/年/公顷、秸秆处置抵押金1000元/年/公顷并保证:
①土地按农时耕种,不得撂荒,若不能按时(略),所有费用不予返还。
②竞价阶段的拟发包面积为预估面积,实际种植面积以出租人委托的第三方测绘公司提供的最终数据为准(测绘(略)),承包人按预估面积缴纳承包款、抵押金,最终依据实际测绘面积计算承包款、抵押金,多缴部分给予无息返还,无法种植粮食的土地应无偿覆绿,无法种植粮食及无法复绿的需上报出租方;
③不得利用承包土地从事非农建设,不得改变土地状态(如水田与旱田转换等);
④保证经营权(略),恢复原貌,种植农(略),不得遗留在标的物现场;
5保证不得将标的物转包他人。土地(略),如未出现上述情况,承包人可于(略),经出租人及主管部门确认无误后,无息返还。否则出租人将按相应比例从耕种风险抵押金中扣除。
6秸秆处置抵押金:1000元/公顷(秸秆禁烧抵押金及秸秆离田抵押金每项抵押金收取标准分别500元/公顷),承包人在承租期内违反(略)的风险抵押金,承包期满如无(略)。
3、承包土地不享受任何惠农补贴(包括任何示范(略))。
4、承(略),因示范区建设占用土地,需按规定时限自行清除地上种植物,仅无息退还占用土地的承包费及风险抵押金,其他无条件腾出土地,若未按照示范区要求完成清除工作,发包人将委(略),发生费用将从应返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
5、应按要求使用无公害、无残留农药。
6、承包人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田间管理。
7、承包人应做好沟通工作、自行解决好因种地引发的纠纷和矛盾。
8、承包期合同签订后限至2024年11月(具体时间以省市秸秆离田要求为准)。
9、(略):报名后确定参与竞价人员需按要求缴纳2500元/公顷竞价保证金(出租人与成交竞价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成交的竞价人和成交竞价人退还竞价保证金,出租人和成交竞价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天内,根据竞价文件和成交竞价人的竞价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竞(略),出租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给出租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竞价保证金数额的,成交竞(略)),竞价成交后放弃的本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每次举(略)。如本项(略),则按标底价成交。向承包(略).5%的竞价代理费用,由代理公司收取。
10、无价投资格的,不得参与竞价。通过任何手段取得报名的,竞价保证金将被没收,同时取消成交资格。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略)(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中韩大厦9楼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