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项目名称: ****
发布日期: 2024-04-15 19:06:30
联系人: 李东
联系电话: 131****5108
截止时间: 2024-04-19 18:00:00标书代写
****(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债券和永续中票业务需要,拟通过公开招****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为本集团上述业务出具法律意见书并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现公告如下:
****公司债券、永续中票注册发行出具法律意见书并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其中公司债券拟注册发行【10】亿元,债务期限【不超过5年】;永续中票拟注册发行【12】亿元,债务期限【5+N】;以上发行金额和期限最终以募集说明书中金额和期限为准。****集团需聘请为本次发行项目提供专项法****事务所,并按公司债券和永续中票发行要求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配合发行人和****公司债券和永续中票申报发行工作。
1、招标地点: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http://xbjgjc.cn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招标内容:****集团发行公司债券和永续中票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并按公司债券发行要求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配合发行人和其他中介机构完成债券申报发行工作。
4、律****公司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时间,制定周密的服务实施方案,严格按实施方案提供法律服务。****公司提出的具体时间安排主办律师等人员进场,并在进场后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完整的报告。
5、公司债券和永续中票发行法律服务工作方案
(1)单位基本情况介绍(附有效****事务所执业证书等相关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根据对本次招标内容的理解,****公司债券和永续中票发行相关专项法律服务的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和实施程序、工作质量保证措施等,****公司发行需求,制定详实的工作方案。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执业资质。
2、业绩要求:近三年开展过类似项目业绩。
3、其他要求:投标人及主办律师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业内名声,近三年(2021年至今)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机关给予停止执业处罚,未发生重大违约行为,投标人及主办律师须提供承诺书;投标人在报价截止日前,没有被限制报价资格;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4、未被列入十一师集采平台黑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不得将本项目服务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十一师招标采购平台:http://xbjgjc.cn获取领购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发布公告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2、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以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公示时间为准,未能完成报价的视为报价无效;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受理。标书代写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路113****集团
电子邮箱:****@qq.com
联 系 人:于远征
联系电话:157****1715
日 期: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