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襄土网挂字〔2024〕11号
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经襄阳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定于(略)时30分至(略)1时整(节假日正常接受报价)在襄阳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入方式:登录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gov.cn/点击“襄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土地交易-登录系统”进入)公开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相关情况(见下表)
出让地块的空间范(略)设施等,受让方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等,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编号 | 坐落 | 土地面积(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宗地四至范围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起始报价(万元/亩) | 评估报告电子备案号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略) | 樊城区中航大道以东、追日路以北 | (略) | 城镇(略) | ≤1.8 | ≤22% | ≥35% | 70 | 东为规划路,南为规划路,西为大李沟,北为规划路 | 2805 | 196 | (略)BF0006 |
注:(略) |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及其他要求
(一)满足挂牌文件中约定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参加报价竞买。
(二)竞买申请人在参与网上挂牌交易活动期间须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gov.cn)无失信记录,若存在失信记录参加竞买活动的,其竞买申请为无效申请,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三)本次挂牌出让的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挂牌出(略)
意向竞买人可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略)com)、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http://(略)gov.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gov.cn)浏览挂牌出让公告,在襄阳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下载挂牌公告、竞买须知等挂牌出让文件及其附件。
四、相关说明事项
(一)有意向竞买者,须登录(略),提交竞买申请,并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与竞买,竞买前须认真阅读《襄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规则》、《襄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等挂牌出让文件及其附件。网上提交竞买申请后,即视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其附件无异议。
(二)有意向竞买者须于(略),按要求申办企业或个人CA证书,方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登录襄阳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参与竞买时,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合法。
(三)网上提(略)。有意向竞买者必须在2024年5月13日16时前,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将竞买保证金汇入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
(四)本次挂牌出让地块设有底价,挂牌出让网上交易系统按达到或高于底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在挂牌期限截止时(2024年5月14日11:00时整)前10分钟内仍有竞买人报价的,将对挂牌宗地进行网上限时竞价。(节假日正常接受报价)。
五、(略)
(1)根据《湖北省国家安全技术保卫办法》相关规定,该宗地位于国家安全控制区域内,应开展建设项目国家安全事项审查,竞买人(略)。竞买人资格由襄阳市**负责审核确认。
(2)土地出让成交后,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30日内须缴纳不低于出让价款总额50%的首付款,余款应在出让合同签订后360日内缴清,分期缴纳比例、利息及违约金在土地出让合同中具体约定。
(3)宗地开工时间为签(略)年内,开发建设周期不超过二年。
(4)出让范围不含城市道路、公共绿地。
(5)土地开发利用严格按照编号(略)
(6)在用地内集中配建服务设施,按现行政策规定执行,与地块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其中:(1)文化活动中心建筑面积不小于400平方米(含城市书屋100平方米),建成后由樊城区政府以成本价回购。
(7)保障性住房严格按照《襄阳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襄阳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及市政府现行相关政策执行,单套户型建筑面积原则上不超过70㎡,具体以襄阳市住房保障导小组办公室批复为准。
(8)该宗地地下建(略),但本次出让价不含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竞得(略),需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竣工验收前,按规定办(略),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地下空间部分);地下建设用(略)同补充协议(地下空间部分)时的基准地价,在评估机构依法测算后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程序确定。
六、其他要求
(一)本次交易活动限制存在失信记录的竞买申请人参与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竞买申请人提交申请前应当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gov.cn)或各级信用共享平台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并须做到在参加网上挂牌竞买活动期间无失信记录。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前,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樊城分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竞得人是否存在失信记录并截图取证,竞得人存在失信记录的取消其竞得资格,交易结果无效,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成交后竞得人必须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等相关竞买资料,到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樊城分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不按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竞得人(略),竞得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本次公开出让公告如有变更或补充,以我局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七、联系方式
如果在(略),请在分清问题(略),与下列有关工作人员联系:
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樊城分局咨询电话:(略)
襄阳市**:(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略)
退转保证金服务咨询电话:(略)
网上技术服务咨询电话:徐先生 (略)
CA证书办理咨询电话: (略)
(略)
网上支付服务咨询电话:(略)
(略)
招商银行 王女士 (略)
湖北银行 李泽 (略)
农业银行 张亚芳 (略)
中国银行 杨焕勤 (略)
光大银行 胡越 (略)
农商银行 杨仕锦 (略)
建设银行 张航 (略)
张杰 (略)
襄阳市自然资(略)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