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底价/出让底价/挂牌价: ¥ 44.510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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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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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 |
监测编号 |
GR2024DL****445 |
| 标的名称 |
(2024年第1061号)**普湾新区石河街道鹏润小区12号2单元30层1号住宅房地产(抵债资产)拍卖项目 |
转让底价/出让底价/挂牌价(万元) |
44.510000 |
| 公告日期 |
2024-04-12 |
公告截止日期 |
2024-04-18 |
| 现场展示时间 |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提前电话预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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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竞价时间 |
2024-04-19 (开始时间2024年4月19日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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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一展示时间 |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提前电话预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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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具体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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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证号 |
(普湾单)****01264 |
地址 |
**普湾新区石河街道鹏润小区12号2单元30层1号 |
| 建筑面积 |
184.27 平方米 |
建筑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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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成时间 |
已用年限 |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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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度 |
纬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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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细信息 |
1、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本次标的为****抵债资产,产权证号(普湾单)****01264,权利人****,坐落于**普湾新区石河街道鹏润小区12号2单元30层1号,共有情况为单独所有,土地权属性质为国有土地使用权,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地类(用途)为住宅用地,房屋号为空,产别为私有房产,建成年代为2010年,结构为框剪,设计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为184.27平方米,总层数为32层,所在层数为30层。 2、标的资产外墙面刷涂料,入户门为防盗门,室内为四室二厅一厨二卫布局,室内地面、墙面、天棚水泥罩浆,**未装修。通水、电、暖、讯、有线等,具备正常使用功能,实际用途为住宅,现空置中维护保养状况一般。 标的状况以现状及公告内容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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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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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概述 |
本次标的为****抵债资产,产权证号(普湾单)****01264,权利人****,坐落于**普湾新区石河街道鹏润小区12号2单元30层1号,共有情况为单独所有,土地权属性质为国有土地使用权,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地类(用途)为住宅用地,房屋号为空,产别为私有房产,建成年代为2010年,结构为框剪,设计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为184.27平方米,总层数为32层,所在层数为30层。 标的状况以现状及公告内容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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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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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期 |
5 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交款人名称须与竞买人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本项目标的资产涉及可能存在的瑕疵或缺陷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可能发生灭失、毁损或存在欠缴税费、物业费等费用、丧失使用价值或其他减损资产价值的相关情形。 该资产的其他瑕疵和隐患以标的资产现状为准,请竞买人于办理意向报名手续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前与****及委托方联系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及查阅相关备查文件。 2、本项目交易及办理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负责办理,委托方予以配合;办理过户手续中所应承担的税费由交易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3、其他披露信息详见**万融房地产****公司出具的《**普湾新区石河街道鹏润小区12号2单元30层1号住宅房地产房地产估价报告》(辽万融房估报字(2024)第QT007号)。 |
| 与转让/出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竞买人应当在公告截止日17:00前,办理完毕如下事项: (1)在****网站(www.****.cn)进行注册并在本项目标的中进行报名; (2)持有效证件到**市**区东北北路101****服务中心五楼****窗口办理登记手续; (3)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指**算账户。****银行转账,以银行提供的到帐时间为准,交款人名称须与竞买人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竞买资格。****指**算账户是竞买人在****网站完成项目报名后,报名系统为竞买人自动生成的《保证金交款通知书》中注明的账户,该账户为该竞买人在本项目(标的)交易过程中唯一指**算账户(包括交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等相关款项),请竞买人务必牢记。对于遗失、泄漏、忘记该结算账户或因报名时错误报名、在交款时错误录入结算账户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不承担任何责任。交款账户中的括号为英文半角。 2、竞买人应当在办理登记手续时知悉和承诺以下事项: (1)承诺对资产情况做到充分的尽职调查; (2)承诺已经对标的情况做到充分的尽职调查,并自行承担债权能否实现的风险,委托方和****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损失赔偿责任等在内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3)承诺已经充分知悉,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以至于买受人预期利益无法实现的情形,买受人自愿承担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及法律后果,保证现在或将来不以误解或委托方欺诈等理由予以抗辩。 (4)承诺已知悉并同意,本项目成交后,标的由于历史原因形成及拍卖期间可能形成的各项费用和所欠缴的全部费用依法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项目公告披露的全部内容,已经了解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竞买申请后,不以不了解标的情况或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竞买申请、退还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 (6)若出现“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委托方和****有权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7)同意被确定为买受人后3日内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与委托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将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指**算账户。 (8)同意在****出具《交易凭证》后60个日历日内,与委托方办理完毕资产交接和变更登记手续,交易双方自行明确交接时点相关数据和状态,包括但不限于水表数、电表数、采暖费、通信费、物业费等,交易双方核查验收后均在《资产交接单》会签即视为交接完成。标的资产可能欠缴的全部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9)同意被确定为买受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与委托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经****审核通过、将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支付至****指**算账户后1日内,由****出具《交易凭证》。 (10)同意****在出具《交易凭证》条件后2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委托方指**算账户。 (11)同意本项目成交后,本项目交易及办理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负责办理,委托方予以配合;办理过户手续中所应承担的税费由交易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12)同意并知悉:本项目标的资产涉及可能存在的瑕疵或缺陷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可能发生灭失、毁损或存在欠缴税费、物业费等费用、无相关权属证明、无法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丧失使用价值或其他减损资产价值的相关情形。 (13)知悉并接受本次拍卖资产的其他瑕疵和隐患以本次标的资产现状为准,买受人需自行了解。 (14)本项目买受人资格限制条件为:不属于委托方、原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属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不良资产的主体,不属于前述主体投资、控制或享有其他权益的企业或其他实体。 竞买人须承诺:非上述相关人员。 (15)承诺所提交的竞买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3、本项目交易服务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一次性支付,相关标准详见网络竞价须知。 4、本次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对标的瑕疵等情况不承担保证责任。为使竞买人充分了解标的情况,请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前对标的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 5、本项目信息公告期为尽职调查期,竞买人在此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竞买人一经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公告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信息公告之内容及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竞买人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拍卖成交确认书》、拒付交易价款、拒付交易服务费、放弃竞买或退还标的、逾期递交变更登记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委托方和****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将标的重新公告。 |
| 处置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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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交易方式说明 |
信息公告期满,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由****组织交易双方按拍卖底价与竞买人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信息公告期满,如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买受人。 信息公告期满,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竞买人,信息公告终结。 |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 受让/竞买资格及审核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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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受让方/竞买人资格条件 |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不属于委托方、原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属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抵债资产的主体,不属于前述主体投资、控制或享有其他权益的企业或其他实体。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是 |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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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0万元。 |
| 交纳时间 |
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标书代写 |
挂牌截止日17:00****银行提供的到账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收款账号 |
****中心--报名信息中查看缴款账号 |
| 保证金保证事项 |
若非委托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委托方和****有权全额扣除竞买人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①竞买人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竞买申请的;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拍卖底价为起始价格,各竞买人均不应价的;④被确定为买受人后,未按约定期限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未与委托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⑤被确定为买受人后,未按约定期限一次性交纳相关款项的(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等);⑥竞买人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竞买人被确定为买受人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买受人按照《产权交易合同》、《拍卖成交确认书》的约定支付完毕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其他竞买人(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事项的)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在确定买受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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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出让方/出租方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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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出让方/出租方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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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出让方/出租方 |
注册地(住所) |
**省**市**区民政街5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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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注册资本(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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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企业类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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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2********6913610 |
经营规模 |
中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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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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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办人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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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咨询 |
李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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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电话 |
188****1231(工作时间8:3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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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报名 |
普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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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电话 |
0411-****0523(工作时间8:3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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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报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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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上报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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