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潘集区202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项目
三、成交信息
承包商名称:(略)
承包商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2666号中科院合肥创新院1#楼3层及2#楼10层
成交金额:(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潘集区202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项目 内容: 一 、监测要求 区农业农村局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区级例行监测(风险监测) 工作,并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求,组织于展不定期抽检。 监测地点应为市(略)(含散户)、屠宰场、养殖场、产地运 输车(以下简称“运输车”)(或暂养池)和农产品批发市场(以下简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 二、监测品种和数量 区级例行(略),全年检测任务500份。 1、蔬菜 主要包括番茄、芹菜、辣椒、茄子、黄瓜、结球甘蓝、大白菜、 普通白菜、菠菜、韭菜、花椰菜、菜豆、豇豆、菜薹(心)、薤菜、 萝卜、胡萝卜、马铃薯、青花菜、叶用莴苣(生菜(略))、西葫 芦、苦(略)。重点突出“三棵菜”(豇豆、韭菜、芹菜),在上市期间作为必抽产品。 2、畜禽产品 抽检样品为猪肉(略)。猪肉样品选取背部、腿部或臀部 肌肉,禽肉样品为去除内脏、头、翅、爪之后的整只鸡体,每份重量不低于1kg; 禽蛋样品每份≥5只。每个抽样点抽样数量不超过4份。 3、水产品 抽检样品为本辖区生产和消费水产品主要品种。主要品种为草 鱼、鲤鱼、鲫鱼、鲢鱼、鳙鱼、鳊鱼、乌鳢、鳜鱼、黄颡鱼、鲈鱼、 中华鳖、河蟹、淡水小龙虾、鲶鱼等为主。每个受检单位抽取同一品种的数量不超过2份,同一个养殖池只能抽取1份样品。 三、监测项目和检测依据 ( 一 )蔬菜 1、抽样方法 按NY/T 789 规定执行。 2、监测项目、检测依据和判定依据 监测项目 检测方法 判定依据 禁用农药甲胺磷、久效磷、 特丁硫磷(含特(略)丁硫磷亚砜)、灭线磷、三氯 杀螨醇(5种)限用农药克百威(包括3-羟基克百威)、涕灭威(含涕灭 威砜、涕灭威亚砜)、毒死蜱、 三唑磷、氟虫腈(包括氟甲腈、氟虫腈硫醚、氟虫腈砜)、灭 多威、(略) 甲拌磷(包括甲拌磷砜、甲拌 磷亚砜) (9种) 常规农药辛硫磷、吡虫啉、 氯氰菊酯、甲(略)菊酯、联苯菊酯、溴氰菊酯、 烯酰吗啉、哒螨灵、甲霜灵、 多菌灵、阿维菌(略)甲维盐(略)(16 种 )NY/T 761-200或 (略)-2018 按GB 2763 — 2 0 1 9 进 行 判 定。 所监测项目全 部合格者,判 定为“该产品 所检项目符合GB 2763(略),即判定为“该产品不合格”。 (二)畜禽产品 1、抽样方法 猪尿、牛尿、羊尿抽样按《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抽样规范》 (NY/T1897—2010) 规定执行。 禽肉抽样按《猪肉、猪肝、猪尿抽样方法》 (NY/T763-2004) 规定执行。禽蛋抽样按《无公害食品产品抽样规范第6部分:畜禽产品》(NY/T 5344.6—2006) 规定执行。 2、监测项目和判定依据 样品种类监测项目检测方法判定依据 猪尿 牛尿 羊尿 禁用药物盐酸克伦特罗、 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初筛克伦莱克沙丁 三联快速检测卡(略)。 确认农业部1063号 公告 - 3 - 2008 《动物尿液中 11种β-受体激 动剂的检测液 相色谱-串联质 谱法》不得检出,检 测方法的定 量 限 为 0.2ng/mL;有 一项不合格, 即为不合格。 猪肉 禁用药物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特布(略) 农业部1025号公告-18-2008 不得检出,定量限0.5μg/kgc 有一项不合格,即为不合格。 禽肉 常规药物四环素类(土霉素、四环素、金霉素、强力霉素)GB/T(略) 物源性食品中四环素类兽药残留量检测方 法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与高效液相色谱 法》 土霉素、四环素、霉素禽蛋残留限量为400 μg/kg;强力霉素产蛋期禁用,测定低限为50μg/kg超过残留限量即判定为四环素类药物监测不合格。 禽蛋 禁用药物 喹诺酮类(氧氟沙星、培(略)星、沙拉沙星) GB/T 21312-2007《动物源性食品中14种喹 诺酮药物残留检测方法液相色谱-质谱/质 谱法》检出限:洛美 沙星、氧氟沙星为1.0μ g/kg,诺氟沙 星、培氟沙星为2.0μg/kg,恩诺 沙星、达氟沙 星、沙拉杀星 为1.0μ g/kg,环丙沙星为1.2μg/kg. (三)水产品 1、抽样方法 按《水产品抽样规范》 (GB/T (略)规定执行。 2、监测项目和判定依据 样品种类监测项目检测方法判定依据 水产品限用药物喹诺酮类(恩诺沙(略)) 农业部1077号公告 -1-2008《水产品中17 种磺胺类及1(略) 酮类药物残留量的测 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达氟沙星残 留限(略)μ g/kg,恩诺 沙星和环丙 沙星之和残 留限(略)μ g/kg,沙拉 沙星残(略) 四、 其他抽检任务 国家、省、市级监督抽检、例行抽检和专项抽检工作按照蔬菜、 畜禽、水产品等分类,分别由蔬菜办、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和区水产站负责。具体抽检(略)。 五、核查处置 区农业农村局收到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不合格检验报告后,在5 个工作日内通知相关乡镇(街道)启动对(略)(复)查。两次以上抽检不合格的,纳入“黑名单”管理。查出含有禁用物质、有毒有害非食用物质(略)政府及市农业农村局。 六、其它事项 1、监测要有科学性、代表性和真实性。 2、 未经区农业农村局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引用和公布监测结果。 3、应严格按照方案规定的要求,按时完成抽(略),报送监测结果。 4、 要严(略),凡是违规操作,或违反工作程序影响工作开展的, 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
五、评审专家名单:(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略)
2.金额:(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略)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
开标(采购)日期:(略)
采购方式:(略)
若承包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异议(质疑)联系人:(略)
异议(质疑)联系方式:(略) 、(略)。
若承包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淮南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九、凡(略),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田集街道政务新区北京路与齐云山路交叉口西30米401室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 (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