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公告
2024-04-16****拟对持有的对河****公司等5户不良债权资产进行单独处置或部分打包处置或整体打包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产及数量
单位:万元
| 序号 |
所在地 |
债务人名称 |
本金 |
利息 |
利息计算截至日 |
担保情况 |
| 1 |
**市 |
河****公司 |
2379.00 |
280.97 |
2018/3/20 |
抵押物:****化****公司名下位于****关,郑平公**北两侧的两块工业土地面积分别为6666.7平方米、49533.3平方米; |
| 2 |
**市 |
****化****公司 |
2759.16 |
237.50 |
2020/11/20 |
保证人:**高速****公司、******公司、河****公司、****公司、范天武 |
| 3 |
**市 |
****化****公司 |
3870.00 |
26.09 |
2019/5/20 |
抵押物:**市****公司名下位于锡林浩****办事处15385平方米土地; |
| 4 |
**市 |
河****公司 |
4864.00 |
276.57 |
2019/5/20 |
保证人:**省高速****公司、****化****公司、范天武 |
| 5 |
**市 |
****公司 |
6364.00 |
164.59 |
2018/3/5 |
保证人:****化****公司、河****公司、吴新红 |
注:计算截至日后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等依据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规定等计算,具体数额以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规定等为准。主债务人和担保人(从债务人)应支付给****的收益、费用等随主债权一并转让。拟处置债权所对应抵质押资产情况以现状为准。
二、交易条件
投资者信誉好,有付款能力,能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三、投资人要求
国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符合国家规定的自然人及其他主体均可参与竞买,但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的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资产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得参与资产的折价购买。
四、其他
本公告有效期自公告日起20个工作日,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五、联系方式
****
地址:**省**市郑东新区**尚贤街32号自然**大厦C座6-7层
邮编:450000
联系人: 范女士 董先生
联系电话:0371-****9162,0371-****9237
传真:0371-****9100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周女士 0371-****9107
****
2024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