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略)年产5万吨再生塑料切片和粒子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略)
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略)年产5万吨再生塑料切片和粒子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略)年产5万吨再生塑料切片和粒子生产线项目
建设地点:(略)
建设单位:(略)
公示时间:(略)1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下载(略)年产5万吨再生塑料切片和粒子生产线项目竣工验收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