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天心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天心区重点区域固定高压喷淋设施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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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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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一、功能及要求:

(略)

本项目实施范围包括:1.新中路南二环转东二环立交桥往西,安装高压微雾降尘系统6套。2.芙蓉路浦沅立交桥南北向,安装高压微雾降尘系统6套。3.芙蓉路奥特莱斯门口,安装高压微雾降尘系统3套。4.天心大道和雀园路交汇处,安装360度高杆喷淋系统36套。以上共计(略),并负责后续一年的喷雾降尘及运维工作。具体安装(略)。

二、相关标准:


(略)

三、技术规格:

(略)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略)

1、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按照服务要求运行维护一年(运行维护期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设备安装交付时间:(略)

3、服务方式:(略)

五、服务标准:

(略)

1、采购内容:此次共(略)。设施安装任务清单如下(项目正式实施时,具体安装点位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序号

安装路段

安装形式

主机数量(套)

1

新中路南二环转东二

环立(略)

高压微雾降尘系统

6

2

芙蓉路浦沅立交桥南

北向

高压微雾降尘系统

6

3

芙蓉路奥特莱斯门口

高压微雾降尘系统

3

4

天心大道和雀园路交

汇处

360 度高杆喷淋系统

36

2、本项目安装调试完毕后,中标人还须负责(略)。

3、中标人(略),防止发生漏电等安全事故。

4、设备运输及安装

4.1中标人负责产品到交货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4.2中标人负责产品在交货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4.3中标(略)。

4.4中标人负责运行维护,采购人只负责监管。

4.5本次项目安装外接水电所需水电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5、服务标准

5.1中标人须加(略),所有工作人员须遵守规章制度。

5.2项目完成后,中标人须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设备及产品资料等,移交采购人。

5.3巡检:周期一周两次,2人/次。工作内(略),还要(略)。

5.4设备例保:周期1月/次,工作内容对设备主体部分进行调整工作,必要时对达到规定磨损限度的零件加以更换(滤芯、机油)。

5.5维修:通过修理更换磨损、老化、腐蚀的零部件,可以使设备性能得到恢复。

5.6设备运转时间:每天上午7:00~9:00,中午:11:00-14:00,下午16:30~19:30(雨天不开,气温低于1摄氏度(含)不开,有特殊需求时期开,有另行要求时另行设定)。

6、采购人有权对本项目进行不定期考核,考核形式为采购人巡视及实时监管,每发生一次非故障原因未按服务要求开启设备扣除合同金额1000元,累计三次无条件取消合同,硬件设备归采购人所有并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如因设备故障原因未按时按标准开启,则必须在1小时内修复并恢复运转,否则扣除合同金额500元,因故障原因且未能按时恢复工作的,当季度按次数累积叠加扣除合同金额。

六、验收标准:

(略)

1、验收方式:本项目按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的规定进行验收。若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略),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中标人在合同履行达到验收条件时,应当组织内部自查,自查合格后及时向采购人提出项目验收书面申请,自查情况作为书面申请的相关证明材料。采购人自收到验收申请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启动(略)。

3、验收过程(略),由国家(略),由中标人(略),由采购人承担。

4、项(略),中标(略),并形成书面整改报告交由采购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考核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投标人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略)

1、设备维护措施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1定期维护计划;

1.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1.3对用户(略)。

2、(略)

2.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3、维修与备品备件服务

3.1产品应是原装正品,所有硬件需包含正版授权,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

4、技术服务信息(要求提供在采购(略),以及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

5、质保期内中标人在接到故障报修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进行维修,对于不能及时修复的主要设备要在接到故障报修通知后,24小时内提供替代设备,以保证整个系统的正常运转。

6、系统完成验收后,中标人应对采购人的操作人员(如有)进行(略)。

二、(略)

1、结算方法:

1.1付款人:长沙市天心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国库集中支付)

2 、本项目(略),投标人应综合考虑,投标报价包含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投标人所投设备及材料应是原厂原装、全新的产品,并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该产品的出厂标准等要求。

4、整体设备的质保期为自验收通过之日起1年。质保期内出现任何故障(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更换或维修。超出正常保修范围的,需向中标人购买(提供设备零配件清单及报价)。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维护期内所有的系统升级和设备维护等按采购人要求上门服务。

5、项目整体维护期一年(运行维护期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6、本项目在整体维护期一年内如涉及提质改造、拆迁、设备需要拆除或移位等情况的,中标人须无条件承担并负责全部相关工作。

7、采购人不统一组织踏勘,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现场踏(略),踏勘人员现场(略)。

8、其他未涉及事项,双方另行协商。

9、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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