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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市级残疾儿童康复
救助训练定点服务机构整改复评
结果的公示
按照《**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训练定点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自残发〔2023〕18号文印发)规定,经第三方机构复评,2024年4月16日**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委员会第六次会议认定,现将****整改复评结果公示如下:
一、从2024年4月底起,通过整改复评可以继续承接**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训练的市级定点服务机构及服务类别:
(一)肢体(脑瘫)类康复训练:****医院
(二)孤独症类康复训练:**市****训练中心、****康复中心、**铭****公司。
(三)智力残疾类康复训练:****康复中心、**铭****公司。
二、未通过整改复评不再继续承接**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训练的市级定点服务机构及服务类别:
(一)孤独症类康复训练:******训练中心。
(二)肢体(脑瘫)类康复训练:**铭****公司。
公示期为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4月23日(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书面向****反映,反映材料需签署真实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并提供具体事实,不接受匿名反映。
联系人:陈林,联系电话:0813-****528
地址:**市**区**路916号
邮编:643000
邮 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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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