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县仓山中心卫生院 关于接收2024年度新药遴选申报资料的公告
各药品生产/配送企业:
根据我院临床诊疗需求,医院拟于近日接收新药遴选申报资料,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申报新药为我院2024年度可申报药品品种范围(详见附件1),且为四川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挂网产品。
二、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必须为《国家基本医疗医保目录2023版协议期内谈判药品部分》(2024年1月1日开始执行)中的药品和现“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中采购类别属于“国家谈判”的药品。
三、各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提交资料,保证资料完整性和真实性;原则上不接受信息更正与资料补充;如因信息填报错误、擅自更改模板内容或资料缺失导致申报无效的,后果自负;虚假报送取消新药遴选资格。
四、药品生产企业对药品经营企业的配送授权必须符合国家和四川省有关两票制的要求。
五、各申报单位请认真阅读并严格按《新药申报材料目录及要求》(见附件2),真实、准确、规范地填写相关申报资料并加盖公司鲜章后放入文件袋密封,未密封、未盖鲜章的做无效资料处理(文件袋密封处骑缝章可为生产厂家或配送公司)。所有资(略),务必按《新药申报材料目录及要求》(附件2)的顺序打印(略),否则将按无效资料处理。
六、本次新药申报需纸质材料原件或原件扫描的彩色打印件,每个药品一份申报资料。
七、以上内容解释权归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所有。
申报时间:2024年04月16日至2024年04月24日(周六、日不接受申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4日下午17点30分,逾期不再受理。
申报地点:(略)
联系人:董老师:(略) 肖老师:(略)
特此公告,敬请配合!
中江县仓山中心卫生院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略)
附件1:中江县仓山中心卫生院2024年度可申报新药品种目录
附件2:(略)
附件3:中江县仓山中心卫生院新药申报表.docx
附件4:(略)
附件5:(略)
附件6:(略)
附件7:(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