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建设配套设施完善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略)建设配套设施完善项目)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略),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招标代理机构为(略),招标编号:2024-JLJZAG-G1002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1工程特征:该项目建设地点和田地区和田县(点位海拔在5100米左右,距离叶城县670公里),主要包含但不限于(略)建设配套设施完善项目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具体规模和标准参看工程量清单。
2.2建设地点:和田地区和田县(点位海(略),距离叶城县670公里)
2.3招标项目建设规模: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计划工期 | 招标(略)(元) |
1 | (略)建设配套设施完善项目 | 和田地区和田县(点位海拔在5100米左右,距离叶城县670公里) | 90日历日 | (略).75 |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即招(略)),投标人在本项目(略),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如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购(略)则该项目招标失败。
2.4计划工期:90日历日,计划进场开工日期:开工令规定日起算。
2.5招标范围: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取1(略),具体规模和(略)
2.6其他: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略)
3.1投标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含港澳台),无“三资”背景。
3.2 单位负责人(略),不得参加同(略)。
3.3投标人具备良好信誉,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书》】
3.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略)
注: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略)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略)后),应提供最新资质证书复印件及新旧资质对应依据。
(2)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施工项目(略)(二级及以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以上人员须提供投标人缴纳社保证明((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投标单位缴纳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疆外企业以上人员且均须在进疆备案册中,否则不予认可。
3.6自治区外企业应具有有效的外省企业进疆备案手续或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略)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略)
3.7 本项目(略)。
3.8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为本招标项目的(略)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略)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备注: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资质、人员、业绩等材料的,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的资质、人员、业绩等材料。有母公司、子(略),其资质、业绩不得通用。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略)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略)0时00分至(略)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线上邮箱获取,将获取文件的邮箱号发送至(略)@qq.com邮箱
本项目报(略)(报名阶段上传至【报名所需材料】处):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扫描件;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略)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略))加盖公章扫描件;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扫描件;
(5)资质证明文件加盖公章扫描件。
(6)中国执(略)。
(7)疆外企业进疆备案证明文件加盖公章扫描件。
上述所有资料须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格式并以单位全称命名后发送邮箱,潜在投标人须等待确认,资料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后续流程。
5.3招标文件费用:(略)
6.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7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四室。
6.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法定代表人或投标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提供以下资料者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①若为法定代表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须随身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
②投标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须随身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证明和本人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记录复印件。
6.3出现以(略),招标人/代(略):
6.3.1逾期送达或(略)
6.3.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6.3.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3.4本公告6.2规定的情形。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https://(略)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略)gov.cn)媒介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1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略)
联 系 人:(略)
办公电话:(略)
移动电话:(略)
传 真:-
地 址:(略)
8.2 采购(略)
采购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8.3 采购单位监督部门联系方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