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丘县垃圾收集处理与资源化循环综合利用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审批
山西-大同-灵丘县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16日
项目详情

灵丘县垃圾收集处理与资源化循环综合利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现已形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com/s/13HBl5ypzkWDg1KwC2BriBg

提取码:(略)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略)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途径:(略)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com/s/1cIZCro8agknIKSIcUJoa7w

提取码:(略)

(四)公众提出意见(略)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在规定(略),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电子邮箱:(略)

邮寄地址:(略)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略)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略)

(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