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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略)矿业绿色化工新材料研究院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审批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局。
联系电话:(略)
联系单位:(略)市(略)
地址:(略)市相山路200号
邮编:(略)
项目名称:(略)矿业绿色化工新材料研究院实验室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略)
项目单位:(略)矿业绿色化工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略)市相山区南湖路88号桓湖(略)北区3号楼
一、建设项目概况:
(略)矿业绿色化工新材料研究院实验室建设项目,位于(略)市相山区南湖路88号桓湖(略)北区3号楼,建筑面积2666平方米,总投资620万元。项目内设各类理化实验室、通用实验室、干燥设备室、色谱分析室、药品室、危废间、仪器室、行政办公室等,第一批次购置各类检测设备预计40台套,可开展生物基材料、高分子材料等技术研发以及检测评价和技术服务,配套场地硬化、绿化、给排水、供配电、消防设施及环保设施等公用工程。电子专用材料技术研发实验不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 本项目于2022年5月9日在(略)市相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完成项目备案,备案编号:2205-340603-04-02-911313。
二、主(略):
1、废气
实验废气、危废库废气负压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25m高的DA001排气筒排放,项目废气量较小,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废气均可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2、废水
项目区采取雨污分流;项目实验室台面及地面保洁废水、灭菌后的实验器材清洁废水(二、三次)、灭菌冷凝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汇同纯水制备浓水经市政管网排入(略)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处理达标出水进入大唐虎山中水回用工程,剩余废水排入老濉河,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风机等设备。项目拟采取基础减振、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在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略),对周边声环境影(略)。
4、固废
本项目运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纯水制备产生的废反渗透膜直接由厂家替换回收,不在厂区暂存;实验废液(实验后实验仪器器具第一次清洗废水及实验母液)、废包装材料、沾染危险物质的实验耗材、废药剂、废紫外灯管及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略)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