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红寺堡区大河乡龙兴村土地开发整治(补充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审批
宁夏-吴忠-红寺堡区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16日
项目详情
索引号
(略)/(略)
文号
红发改审发〔(略)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部门
红寺堡区(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4-03-29
名称
**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红(略)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市红寺堡区发(略)地开发整治(补充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自然**局:

报来《关于审批大河乡龙兴村土地开发整治(补充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红自然资发〔(略)及相关附件收悉。项目代码:(略)-15-(略)。根据《**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4〕3号) 《关于红寺堡区大河乡龙兴村土地开发整治(补充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咨询意见》(宁水咨司技发〔(略),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略)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略),完善(略),提高农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原则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建设地点

红寺堡区大河乡龙兴村。

三、建设内容

(略)亩),主要包括灌溉与排水工程、地力提升工程。其中:

(一)灌溉与排水工程。**扬水管线1860m,引水渠15m,管道建筑物4座,渠道建筑物2座,**9万m3蓄水池1座,500m3引水前池1座,配套水泵及水泵平台;**首部枢纽1座192.08m2,配套砂石+叠片过滤器、施肥器等设施1套;铺设地埋压力管道14.74km;(略).55km、内镶贴片滴灌带79.86km。配套各类(略),10kV高压线路3.55km,低压(略).3km。

(略)亩耕地进行深机耕,并对深机耕造成的犁沟进行土地平整。

四、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略)万元。

资金来源为国家统筹补充耕地指标交易资金。

五、建设工期

(略)年11月。

六、几点要求

(一)按照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开工前各项前期工作,落实资金后争取尽快开工建设,早日发挥投资效益。

(二)严格控制投资概算,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如确需进行调整的,及时报告我局。

(三)项目建设单位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管理。

(四)项目开工建设后,每月按时向我局报送项目建设进度及投资完成情况。项目建设过程中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项目建成后,按有关规定及时组织验收。

(五)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红寺堡区大河乡龙兴村土地开发整治(补充耕地)提质改造项目概算审定表


**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略)


附件

红寺堡区大河乡龙兴村土地开发整治(补充

耕地)提质改造(略)

序 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投资概算(万元)

建筑

设备

购置费

安装工程

其他费用

合计

工程费

工程施工费

975.78

103.13

11.46


(略)

(一)

地力提升工程

74.51




74.51

1

土地翻耕

11.89




11.89

2

地力培肥(有机肥)

62.62




62.62

(二)

灌溉与排水工程

901.27

103.13

11.46


1015.86

1

水源工程

604.53

22.28

2.48


629.29

2

首部工程

53.78

30.62

3.4


87.8

3

田间滴灌工程

242.96

50.23

5.58


298.77

其他费用




109.53

109.53

(一)

前期工作费




79.59

79.59

(二)

工程监理费




14.17

14.17

(三)

竣工验收费




11.92

11.92

(四)

业主管理费




3.85

3.85

总投资

975.78

103.13

11.46

109.53

(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