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 集宁工务段关于生产用“氧气、乙炔、丙烷、液化气工业气体”三次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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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生产用“氧气、乙炔、丙烷、液化气工业气体”三次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中****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生产用“氧气、乙炔、丙烷、液化气工业气体”三次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中****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生产用“氧气、乙炔、丙烷、液化气工业气体”三次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采购人为****,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中****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生产用“氧气、乙炔、丙烷、液化气工业气体”三次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会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详见公告内
(一)技术指标要求。
1.氧气符合GB/T 3863-2008标准及要求。氧含量:大于等于99.5%。水含量:无游离水。气瓶静止压力≥12Mpa±0.05,用后保留≥0.2Mpa余气。
2.乙炔符合GB6819-2004标准及要求。体积分数%>98.0。磷化氢、硫化氢实验硝酸银试纸不变色。
3.丙烷符合HG/T 3661.2-1999标准及要求。丙烷含量10-2(体积分数)≥95,总硫含量≤15mg/m3。
4.液化气符合国家标准。
5.气瓶(气体)采购(供应)范围供货商应按国家规定标准提供各类含盛装有合格气体的工业气瓶,包括氧气瓶、乙炔瓶、丙烷瓶、液化气瓶及其中所含气体等。
6.气体灌装供货期间气罐必须达到氧气压力不得低于11Mpa;液化气、丙烷应按照15kg/瓶标准进行供货,乙炔压力不得低于1.8Mpa;
7.安全附件必须完整,气瓶不准存在安全使用的缺陷,如瓶体变形、机械损伤或严重的腐蚀等。瓶阀无泄漏,受损等。杜绝氧气瓶、乙炔瓶、丙烷瓶占有油脂。
8.供货商应保证提供的环保热源钢瓶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技术要求,提供的环保热源钢瓶必须经过年检验合格。保证所供环保热源钢瓶的三项标识,(出厂钢印标记、钢瓶检验标记、注册等级钢印代码)齐全,保证钢瓶的瓶体标注的使用期限内,每个环保热源瓶必须有检修标记防震圈、钢瓶安全帽。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一)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生产厂具备生产资质,经销商具备厂家授权经营资格。
3.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要求提交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具备承担本次项目的能力,符合本次项目经营范围。所提供货物质量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5. 必须具备有氧气、乙炔、液化气、丙烷等工业气体经营许可证及危险品运输资格。
6. 供货商应保证提供的气瓶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技术要求,并年检合格,保证气瓶在瓶体标注的使用期限内。
7.本次采购接代理商或零售商竞价。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供应商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4月16日 15:00至2024年4月21日 08:00(**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 09:00,地点为**自治区**市**区团结路99号****材料科三楼会议室。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

地 址: **自治区**市**区团结路99号****材料科

邮 编: /

联 系 人:技术参数咨询电话:李先生/报名程序咨询电话:孟女士0

电 话: 0474-****325/0474-****285

传 真: /

电子邮件:****材料科邮箱 ****@163.com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8.其他

1、若以低价中标为目的提供不符合技术要求的产品或中标后不履行供货义务的,视为扰乱我单位正常采购工作秩序,2年内不允许参与我单位物资采购****集团公司、国铁集团,根据相关规定对供应商进行评价。
2、报名成功后,且购买采购文件后不参加采购评审会议的报价人,在采购评审会截止日期前两日将弃标函发送至材料科邮箱。未发弃标函且未参加该项目的谈判采购活动的,严格按照《****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进行年度信用评价,扣1分/次,扣完为止。弃标函包括应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包件号,加盖公章并注明发送时间),发送至****材料科邮箱 ****@163.com。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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