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6日关于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6日-2024年4月20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724-****602****中心环保窗口)
通讯地址:南****服务中心
邮 编:4319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光伏****基地产业园项目 | ****开发区新能源产业园 | **** | **中环达****公司 | 项目概况:1、主体工程:租赁新能源产业园26#厂房,建设4条双面双玻高效单晶光伏组件生产线,配套胶带机、串焊机、激光划片机、边框机、层压机、裁切机等设备,二层为办公区。 2、公用工程:给水工程、供电工程、排水工程。 3、环保工程:生活废水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噪声治理、固废处理等设施。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加强对大气污染源防治管理措施。营运期严格控制生产废气无组织排放,加强衔接口密封等措施控制,同时安装轴流换气扇加强车间通风。按照要求及时更换活性炭等环保处理装置原料,确保具备合格的处理能力。 项目串焊工序使用无铅焊料+助焊剂,每台自动串焊机采取密闭收集并汇集至烟尘净化装置+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DA001)15m高排气筒排放。层压工艺采用电加热处理,每台层压机采取密闭收集并汇集至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DA002)15m高排气筒排放。上述污染物外排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相关要求。 项目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应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A.1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规定,周界外VOCs浓度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规定。 2、严格落实《报告表》水污染防治要求。运营期项目无生产工艺废水外排环境。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处理厂纳管要求后,由市政****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应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相应要求进行分区防渗处理,防治对地下水及土壤造成污染。 3、加强设备维护管理,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项目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要求。 4、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收集后处置,做到“**化、减量化、无害化”,妥善利用和处置各类固体废物,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有关规定,配套建设临时堆放场,分类分区收集,不得随意堆放、丢弃,在加强利用的基础上,及时组织清运,经综合利用或妥善进行处置。项目产生的废润滑油、不合格产品、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属于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 (HJ2025-2012)的有关规定建设危废暂存间,按其规定进行管理。收集时根据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危险特性、物理形态、运输要求等因素选择合适的包装形式,集中到危险废物仓库暂存,并委托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