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禽屠宰与肉(略)
环境影响评价信(略)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略)委托(略)承担畜禽屠宰与肉类深加工及冷链物流配送一体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告,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以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畜禽屠宰与肉类深加工及冷链物流配送一体化项目
建设地点:(略)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拟投资25000万元,建设13条(略),屠宰猪、牛、羊、鸡、鸭等畜禽并进行肉类深加工及冷链物流配送。项目建成后,全厂产能为屠宰(略),屠宰其他畜禽1019万头(羽)/年,生产肉制品6940吨/年。项目分期建设,一期设计屠宰生猪30万头/年(生产线一用一备),生产腊肉、腊肠、肉脯、猪肉丸等肉制品5120吨/年;二期设计屠宰生猪30万头/年、牛4万头/年、羊15万只/年,屠宰鸡、鸭1000万羽/年,生产牛腊(略)。
二、项目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三、项目环境(略)
名称:(略)
地址:(略)
邮编:(略)
联系人:(略)
电子邮箱:(略)
电话:(略)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附件1。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若您对(略),请于(略),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打电话、面谈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略))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建设单位将在项目《公众参与说明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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