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自然**和规划局规划审批
项目批前公告
本次公告的项目为(略)(详见项目简介)。如对该项目规划选址有意见的,请在公告结束之前以书面形式反馈至石浦行政服务中心资规窗口);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请在公告期间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注:
(1)本次公示日期为十日,自4月16日至4月25日
(2)听证申请(略)
(3)石浦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地址:(略)
邮政编码:(略)
联系电话:(略)
**县自然**和规划局
2024年4月16日
公 告 项 目 简 介
项目名称:(略)
建设单位:(略)
建设情况:
1、建设地址:(略)
2、用地性质:(略)
3、建设规模:
总用地面积:(略)
其他: (略)
石浦镇东门城隍庙地块规划设计要求
该地块位于石浦镇东门渔村,可建设用地面积为(略),约0.71亩(面积均以实测为准)。
一、用地使用性质:
文物(略)(A7)
二、技术经济指标
1、容积率不大于1.5;
2、建筑高度不大于9米。
三、建筑间距及退让
建筑退让自身界址及建筑间距须满足《**县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
四、建筑设计及城市设计要求
地块在空间布局要处理好与城市界面的关系,建筑造型、建筑立面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体现石浦传统风貌。
五、交通组织要求
出入口设计必须满足消防、交通安全的要求,内外交通组织应清晰流畅。
六、市政配套设施
1、市政管线:地块市政管线依托周边道路,并与周边地块衔接;场地内排水要求雨污分流,污水须按指定位置统一纳入市政污水管道;各类管线须综合布置,弱电管线须采用共同沟铺设。
2、无障碍设施:(略)
七、其它
1、部门衔接:依据规范做好与消防、供电、供水、文保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衔接。
2、规划方案:总平面应绘制在现状地形图上,且范围应与地块控制图一致,并真实反映周边地形地貌。规划方案报审时应随送电子文本。
3、(略),按照《**县石浦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 (2022-2035)》及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4、本规划设计条件有效期为一年。
附件:(略)
**县自然**和规划局
二0二四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