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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引号: (略)/(略) 发布机构: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 发布时间: 2024-04-11 16:50:2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规定,项目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在 2024 年 04 月 12 日 至 2024 年 04 月 18 日(5个工作日)期间,对上述拟作出建(略)。 联系处室:丽水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 缙云县行政服务科 联系电话: (略) 通讯地址:缙云县行政服务中心(丽水市缙云县五云街道黄龙路48号)十三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