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信息编码:(略)
(略)项目采购意向公开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略)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略)
二、采购内容
序号 | 名称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预算金额 | 交付时限 | 交付 地点 | 质保期 |
1 | (略) | 1 | 套 | 380万元 | 2025年3月前交付 | 用户指定地点 | 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
注:1. (略)能够调用X系统运行仿真模型,支持实现相应学习、训练和教学管理等相应功能;
2.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略)
3.供应商可以通(略)。
三、征询目的
潜在供应商可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参数和售后服务条款(略)行修改,为下一步(略)。
四、供应商基本要求
(一)单位负责人(略),不得同时参(略)。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供应商之(略),应主动声明,否则将视情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二)本项目不接(略)。
(三)投标供应商必须遵守的诚信条款:(1)投标供应商必须如实编写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文件资料、图片影像、财(略)(2)投标供应商因公司转制、兼并、股改等特殊情况,无法或拒绝提供原始资料、财务数据、资产情况等,造成公司(略),若没有提前告知或提供情况说明,由供应商自己承担相应后果;(3)投标供应商在提供投标文件或现场核查时,如存(略),提供虚假图片影像、业绩合同、资料数据,造假和篡改财务数据及资产等情况,视为放(略)。
(四)现场勘察环节(本项(略))。
五、意见反馈
1.如对采购意向有任何意见建议,可在公示期内将产品技术参数建议意见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我室,递交要求:
(1)材料递交方式:(略)
(2)邮件主题:(略)
(3)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略)
(3)邮件附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需求修改建议函;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采用A4纸幅面,扫描后按序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发送至邮箱(略)@qq.com。
2.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提出的意(略),将作为我室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室将视情作出回复并将相关资料存档。采购需求、资格条件等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六、公示时限:
于(略),至(略)(以申请材料到达指定邮箱系统显示时间为准;请在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拨打联系人电话,逾期递交的邮件,我室将不再受理)。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邮 箱:(略)@qq.com
地 址:(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