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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公交专线运营采购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6 15:55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医院公交专线运营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镇水西大道(高铁站旁) 成交金额:¥120000.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医院公交专线运营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谈判文件 服务要求:提供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总服务期三年,合同每年一签,待完成一年度的运营工作并经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服务标准:详见谈判及响应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泽兵、陈锋、陈婷(采购人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谈判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路41号、****镇桃花潭东**侧商业综合楼,联系电话:181****8062、182****5005。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路41号 联系方式:181****80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镇桃花潭东**侧商业综合楼 联系方式:182****50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陈鑫 电话:181****8062、182****5005 **** **** 2024年4月16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