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法执勤车辆购置项目竞争性谈判(A包)二次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16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法执勤车辆购置项目(略)(A包)二次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略)
项目编号: ZC(略) 招标方式: (略)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获取文件截止时间: 2024-04-19 17:30:00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略)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略)
正式公告
项目概况
**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法执勤车辆购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市公共**交易中心网站(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略)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法执勤车辆购置项目(略)(A、B包)二次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ZC(略)、2
项目名称: **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法执勤车辆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 (略)
预算金额: (略)
最高限价: (略)
采购需求:A包:A型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B型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B包:执法执勤用车3辆。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按招标要求将所有设备购置到位并按采购单位要求进行免费安装、调试,确保采购单位正常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略):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于2024年4月7日发布(略)公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024年4月11日在**满族自治县公共**交易中心开标,因合格的供应商不足3家导致项目流标。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十条“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后符合资质条件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3家的,应当中止采购活动,视同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按照本办法第九条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本项目不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略)
三、(略)
时间: 2024年04月17日至 2024年04月19日, 8:30-12:00-12:01-17:30
(**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市公共**交易中心网站(http://(略)gov.cn/ggzy)
方式: (略)
售价: 0
四、(略)
截止时间: (略)
五、开启
时间: (略)
地点: (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址: **省**市**满族自治县**镇滨河街125号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略)
电 话: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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