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城区学前教育总园(第一分园、第三分园)校舍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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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第一分园、第三分园)校舍维修改造项目(略)公告

【项目概况】

(略)(第一分园、第三分园)校舍维修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略)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4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略)

2、采购计划备案号:(略)

3、项目名称:(略)(第一分园、第三分园)校舍维修改造项目

4、采购方式:(略)

5、预算金额:(略)

6、最高限价:人民币1718900.0(略)(第一分园最高限价:803400.0(略),第三分园最高限价:915500.0(略))

7、(略):

(略)(第一分园)即原县后河幼儿园,铲除原有外墙漆3100平方米,重新做真石漆;原有校门造型钢构打磨除锈后做金属氟碳漆300平方米;清除原有屋顶防水卷材重新做屋面防水卷材350平方米;室外活动场地更换原有的悬浮地板铺装塑胶面层1400平方米;更换12个卫生间玻璃门及部分抗倍特橡胶板隔断,小便槽及洗手池上加装不锈钢便槽及不锈钢水槽。

(略)(第三分园)即原县直幼儿园幼儿园铲除原有外墙漆4000平方米,重新做真石漆;原有校门造型钢构打磨除锈后做金属氟碳漆550平方米;清除原有屋顶防水卷材重新做屋面防水卷材2600平方米;楼顶上人活动屋面铺装人造草皮1700平方米;更换部分落水管100米。

8、合同履行期限:(略)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略):是

12、面向(略)的类型为:(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略),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5)参加政(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略))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略)。(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4、未(略),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提(略),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等政策。(供应商须根据自身企业性质提供声明材料,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经“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2)供应商应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分公(略)(上传营业执(略))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略)传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彩色扫描(略))

(4)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提供的,则应提供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略))

(5)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要求:①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②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略)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拟派本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7)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各1人,现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当现场专职安全员为1人时,该专职安全员需为综合类(C3证);当现场专职安全员大于1人时,其中一人具有负责土建(C2证),另外一人具有机械安全管理(C1证)】且拟派本项目现场管理人员须为该供应商人员,且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施工(略)(或质检员)须具备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岗位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项目管理人员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8)供应商为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略)(或质检员)、安全员(略)(如有))缴纳社保;上传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供应商(或分公司);(上传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授权码)和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9)供应商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宜昌市智慧城建系统”登记企业;且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宜昌市智慧城建系统”中登记的人员;(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截图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或“宜昌市智慧城建系统”中截图上传证明本企业是“宜昌市智慧城建系统”登记单位;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或“宜昌市智慧城建系统”中截图上传证明本企业是“(略)

(10)供应商的施工类“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诚信专项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磋商截止时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诚信专项分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略)登记的企业,诚信专项等级认定为A 级,诚信专项分分值计为100分];(以开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11)供应商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略)声明材料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12)供应商必须提供最终磋商承诺书作为磋商供应商最终报(略)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1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略)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各供应商在制作磋商响应文件时,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为完整的原件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磋商(略)。

只有符合以上所(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略)9点00分止

2、地点:(略)

3、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磋商文件。供应商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略),供应商未按(略),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指南》)

4、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4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略)”,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项目所属区域内的电子响应文件栏目。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五、开启

1、时间:(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磋商方式,各供应商无需到现场进行解密及磋商。解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时,进入“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使用加密其响应文(略)段(包)按系统提示进行在线解密。磋商:登录“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专区—政府采购—“谈判/磋商报价”栏目,在对应项目中,关注评审小组通知并及时回复消息。相应操作说明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栏目中《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不见面谈判操作手册(供应商)》。

2、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略),磋商过程中需要进行下一轮或最终报价,下一轮报价的手机号码以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签到表上的电话号码为准,磋商小组需要各供应商进行下一轮报价时,将通知各供应商在30分钟内进行报价,电话号码打不通或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进行下一轮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下一轮报价的权利,报价以上一轮报价为准。

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4、信息发布媒体:本(略)公告于2024年4月16日在(略);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5、推行合同签订和变更网上办理

(略):8022/TPBidder/login2.aspx?ReturnUrl=%2fTPBidder%2f)网上办理合同签订及合同变更签订事宜,不得在线下另行订立与网签合同不一致的协议。(具体操作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宜昌市工程建设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合同签订和变更网上办理、合同履约填报操作手册》)

6、推广电子营业执照“一网通投”

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微信搜索“电子营业执照”微信小程序免费申领电子营业执照,扫码登录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略)电子营业执照操作手册》)。

7、异议(质疑)投诉渠道

异议(质疑)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电话(略)、采购人电话(略)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兴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略)、(略)

异议(略):异议和投诉应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东城试验区发展大道200号C03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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