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气(布尔津)新能源装备制造基地

审批
新疆-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16日
项目详情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略)

项目名称 **电气(**)新能源装备制造基地
建设地点 **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县窝依莫克乡哈太村纵二路 建筑面积
(平方米)
(略)
建设单位 **风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军
联系人 陈凤伟 联系电话 182****6850
项目投资(万元) 7755 环保投资(万元) 215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略)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略)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项中其他光伏发电。
建设内容及规模 1)建设内容 项目**主机厂房、库房、固废站、罩棚和门卫、消防水池及泵房等单体及配套辅助设施,由**风电(**)新能源有限公司负责实施。 2)建设规模 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约50万千瓦陆上6.0MW-10.0MW半直驱风力发电机组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水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采取厂区室外排水管网措施后通过现有化粪池处理排放至城市综合污水管网
固废 环保措施:
边角余料和外购包装材料单独收集后,送废品回收站。
噪声 有环保措施:
通风、空调设备会产生一定噪声,在设计中优先选用节能低噪声通风空调设备,对于(略),则采用消声器或消声风管处理。
生态影响 有环保措施:
用地四周水电等市政设施基本完善,附近区域内无医院、学校、受保护文物、名胜古迹、水源地等环境敏感点。区域周围大气质量、环境噪声质量良好。
承诺:**风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张军承诺所填写(略),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风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张军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