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绵竹市城区停车场建设项目-地下停车场全过程咨询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16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绵竹市城区停车场建设项目-地下停车场全过程咨询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海洪建设工程造价审计事务所有限公司 成都市青羊区青羊大道97号1栋15楼(略) 332,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海洪建设工程造价审计事务所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绵竹市城区停车场建设项目-地下停车场全过程咨询服务 磋商文件规(略) 1.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日历天内组建过控小组,并且按照其响应文件的拟派服务人员安排项目服务人员,否则视为违约。 2. 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日历天向采购人提交过控方案,服务工作计划、服务方案等,并按约定的范围实施过控业务。 3.拟派服务人员的职称、能力条件应满足采购人需求并服从采购人的统一协调管理,供应商服务人员在采购人指定现场开展服务的办公、住宿、生活等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服务期间,供应商每月向采购人出具过控审核报告,该报告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程进度、审核结果、造价变化情况、过控方案执行情况,存在的普遍性(或主要)问题及处理建议等。 5.服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如资料不实、遗漏、建设程序、建设工程质量等重大问题,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 6.服务结束后,应当返还采购人或建设单位提供的与服务相关的资料原件。工程最终结算审计期间,供应商须配合。 7.安全要求:合同期内,供应商服务人员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人身安全及其他任何事故,一切责任和经济赔偿均由供应商负责。 8.成果文件要求: 8.1成果形式及数量:提供纸质文件和电子版文件,格式等要求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数量:纸质版文件3套(A4纸),电子版文件光盘和U盘各1套。电子版文件含工程量计算过程文件及造价分析文件等)。 8.2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人的需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成果文件,并对成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负责。配合修改、完善等相关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完成。 9.成果归属和保密要求: 9.1本项目的所有成果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和所有权益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项目成果或相关信息引用、发表、复制、传播、以及供第三方使用等,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全权负责,且采购人有权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9.2采购人引用供应商的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采购人所有,采购人可依法享有就该项技术成果取得的经济权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本项目成果如涉及任何知识产权纠纷,均由供应商负全责。 9.3在服务期间及在政府采购合同终止后的任何时候,供应商对采购人所提供的所有相关资料、数据,及与政府采购合同有关的资料,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泄露,且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终止或解除而失效。如采购人提出要求,供应商须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供应商应遵守采购人关于人员的回避、保密、廉政等方面的纪律要求,供应商发生泄密、违纪违规事件将追究其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10.人员要求: 10.1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10.2供应商需提供驻场服务,常驻现场服务人员应根据项目进度情况派驻与施工建设内容对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且所派驻人员必须为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响应的人员。 注:供应商须在其响应文件中针对上述第10条人员要求内容进行响应。供应商结合自身情况根据本项目综合评分明细表中人员相关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成交后,成交供应商须按其响应文件中响应的人员内容进行人员配置,为采购人提供服务。 11.设施设备要求:供应商须为本项目服务所需的相关设施设备,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12.相关服务要求: 12.1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服务人员未经采购人同意在本项目服务期内不得更换。如因客观原因需要更换相关服务人员的,须经采购人同意,且保证更换人员须与被更换人员具有相当的技术水平。 12.2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须完成采购人要求的相关配合工作,所涉及费用应包含在报价中。 12.3供应商应服从采购人的统一指挥、调配、指导及管理,遵守采购人现场的各项管理及规则制度,做到文明、安全实施。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派出的素质不足的工作及业务人员提出更换,供应商应积极配合,并及时更换优质人员。 12.4成交供应商须根据项目需要及采购人要求,随时增加相关设施设备、人员力量,以确保按时保质的完成过控工作。 12.5供应商在政府采购合同履约期间,因自身原因造成政府采购合同终止的,因此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采购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12.6供应商须遵守本项目各项规定,保证本项目的正常履行。如因供应商服务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65个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所有驻场服务内容,并提交成果文件、经采购人及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整体服务时间为过控工作自项目进场至出具工程结算审计报告为止。 由采购人组织,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略)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及本项目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政府采购合同进行验收。如有最新标准按照最新标准执行。所提供的服务须符合相关行业技术标准。具体验收时间、方式、程序等届时以采购人要求为准。本项目所有成果文件须通过采购人及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 (略)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程琳、罗廷婷、刘浩田(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略):

1.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根据川财采〔2020〕74号文、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及参考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相关规定收取,代理费为¥5700元(大写:伍仟柒佰元整)。2.代理费收取方式:现金或银行转账;收款单位:(略);开户行:工行隆昌支行; 银行账号:23074 91119 10000 9939。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57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阳大道三段5号下一站都市A座1212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

2024年04月16日


附件(3)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4-16
中标通知
绵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绵竹市城区停车场建设项目-地下停车场全过程咨询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当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