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用废气处理设施变更改造项目

审批
江苏-无锡-江阴市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16日
项目详情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略)

项目名称 备用废气处理设施变更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滨江西路1313号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00
建设单位 江苏嘉盛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孙嘉鹏
联系人 沈文平 联系电话 139****6545
项目投资(万元) 15 环保投资(万元) 15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略)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略)、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建设内容及规模 我公司现有废气为:(1)焚烧炉燃烧废气:直接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2)聚合废气:前道冷凝 1#蓄热式焚烧炉焚烧处理 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3)储罐废气、危废仓库废气:1#蓄热式焚烧炉焚烧处置 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4)洗涤废气:前道3套水喷淋 1#蓄热式焚烧炉焚烧处置 15m高排气筒 (DA001)排放;(5)干燥筛析废气:前道(略)1#蓄(略)15(略)(DA001)排放;(6)污水站废气:前道一套二级碱喷淋 生物除臭 1#蓄热式焚烧炉焚烧处置 15m高排气筒(DA001);另设置一座2#蓄热式焚烧炉(备用),当车(略),储罐呼吸废气、危废仓库废(略)用)处理后通过DA001排放。现将2#蓄热式焚烧炉(备用)变更改造为一(略),其余废气处理设施均不变。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略)
固废 环保措施:
一级活性炭装置(备用)会产生废活性炭,产生后合规储存在危废仓库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噪声 有环保措施:
尽可能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必要的隔音措施
承诺:江苏嘉盛(略) 孙嘉鹏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江苏嘉盛新材料有限公司, 孙嘉鹏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