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 泰山区2024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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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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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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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区2024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略)001
招标(略)
开标记录
中标候选人公示
交易结果公告
招标/招标文件澄清
资格预审结果
**市(略)
2024-04-16 15:(略)
泰山区2024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略)

泰山区2024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泰山区2024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略),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SDGP(略)

进场交易编号:(略)

2.2建设地点:(略)

2.3建设规模:计划改造82个小区,涉及289栋、7179户、建筑面积65.6万平方米,对老旧小区(略),完善照明、安防(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工期要求:18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下达开工令为准。

2.5质量目标:符合《建筑工(略),达到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及其保修(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7施工招标控制价为(略).7元。

2.8评标办法:(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略)。

3.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4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略)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目录名单;

3.6为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要求,大型企业参与(略)%分包给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略)

4.1公告时间:(略)

4.2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各投标单位通过**市公共**交易中心网站“注册**”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略)

本项目实行网上评标,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市公共**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略),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省内公共**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略),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省多CA驱动下载及安装说明》详见**市公共**交易网。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市公共**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略)。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市公共**交易网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市公共**交易网-交易公告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10日9时00分(**时间)。

5.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市公共**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略),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市公共**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8. 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略)(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8.2、(略)。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略)(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略)。

8.3、监督单位:行政监督部门:泰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科室:工程建设与安全管理科;联系方式:(略)。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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