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发国债)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发国债) (项目名称)已由 ****农业农村局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攀农发〔2024〕17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中省增发国债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农业农村局 ****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攀农发〔2024〕17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凯乐工程****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平地镇白拉古村、平地村、波西村、辣子哨村共 4 个村。
2.1.2建设内容及规模:
2.1.2.1田块整治工程。
田型调整面积 296.13 亩(水田整理 76.13 亩,220 亩为村民自建)。
2.1.2.2灌溉与排水工程。
(1)提灌站:整治提灌站 1 座。
(2)蓄水池:** 1 口 300 m3。
(3)渠道:共 13 条,全长 3447m。
(4)渠系建筑物:整治渠道堡坎 147 m。
(5)高效节水灌溉:建设高效节水灌溉面积 106.28 亩。
2.1.2.3田间道路工程。
(1)共 51 条全长 17.739km。其中:硬化机耕道 5 条,宽 3m,长 2227m;**生产路 5 条,宽 2.5m,长 972m;硬化生产路 41条,宽 2.5m,长 14540m。
(2)附属设施:共 240 处,其中路涵 72 处,错车道 25 处,回车坪 24 处,弯道加宽 106 处,田间道路堡坎 13 处总长 1437 m。
2.1.2.4农田地力提升工程。
(1)土壤培肥:土壤改良面积 5000 亩。均为增施商品有机肥,施用有机肥 1000t。
(2)耕地质量监测:开展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调查点位 2个。开展技术培训 150 人次。
2.1.2.5其他工程。项目区共设置标志标识牌 57 块。
2.1.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1.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变更范围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近 3 年(√已完工的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 1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 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额750万元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项目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标书代写
3.2 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 1 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 □允许 √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 1 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起登陆**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网址:http://ggzy.****.cn)—“公共**交易平台”—“建设工程登录入口”,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请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日上午 时至 时(**时间,下同),下午 时至 时,在 (详细地址)持有效证件(单位介绍信及购买人员身份证明)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
4.2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5 月 7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标书代写
5.1(B)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为 。标书代写
5.2 (A)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5.2 (B)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上发布。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 《**公共**交易平台(**省)》 (招标人自行选择,也可不填)。
7. 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 ****农业农村局 电 话:081****0239
传 真: 电子邮件:
地 址:
8. 招标人承诺
本招标文件已经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形。因招标文件设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造成的相应后果,由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市**区平地镇 招标代理机构:**凯乐工程项目
人民政府 ****公司
地 址:**省**市**区平地 地 址:**市**新宏路9号
**地街198号 (**龙庭售楼部旁)
邮 编: 617000 邮 编: 617000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 系 人: 陈女士
电 话: 159****6877 电 话: 0812-****188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账 号: / 账 号 : /
2024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