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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做好水稻集中育秧示范推广工作,打造区级水稻集中育秧示范中心,(略)实施主体。
一、申报项目
拟遴选1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2024年黄陂区水稻集中育秧示范项目。
二、实施原则
1、自愿参与。符合条件的单位自愿参与项目申报,经专家评审、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严格按照项目管(略)
2、先建后补。项目资金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项目完成后,验收(略),一次性给予财政补贴;
3、(略)。项目实施有关信息、流程等面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申报条件
1、(略),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具备农业生产技术能力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2、申报单位信用良好,未被(略)
3、财务管理规范,资金充足。有相应的财(略),项目实施主体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能积极配合中心示范展示工作;
4、申报单(略),有专业技术团队或科技特派员入驻,能够为“2024年黄陂区水稻集中育秧示范”工作提供有效专业技术支撑,确保项目的顺利完成;
5、优先条件:(略)
四、(略)
1、有意向的申报单位须于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交至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农科所。农业大楼1316室,联系人:(略)
2、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单位的资质、实施方案、保障措施等进行综合评审,择优选择承担单位。
附:1、2(略)
2、2024年黄陂区水稻集中育秧示范项目申报表
3、承诺书
黄陂区(略)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