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财政资金支持农业项目验收及2024年项目立项评审第三方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2023年财政资金支持农业项目验收及2024年项目立项评审第三方服务(二次)已经有关部门批准,所需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发布公告,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3年财政资金支持农业项目验收及2024年项目立项评审第三方服务(二次)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项目地点: **市**区内
4.工期要求: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结束。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验收规范要求。
6.根据项目验收、立项评审需要,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立项评审,并按要求出具评审意见。
服务内容:2023年财政资金支持农业项目验收及2024年项目立项评审服务(具体按各科室单位申请验收、立项的项目数量确定)。
服务要求:按照项目的产业类型、建设内容以及绩效目标等方面要求,****管理科室(单位)提出验收及立项评审申请,包括专家专业类型、是否查看现场等,第三方依据有关要求聘请相应专业专家,专家人数原则上不少于5人,包含专业技术和财务等方面专家,其中专业技术专家一般不少于3人。专业技术专家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特殊情况经甲方同意可以聘请具有5年以上本行业工作经验的中级职称专家,财务专家应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财政资金管理经验行业内人员,优先聘请本行业领域的专家。
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8.最高限价:根据《****事业单位考试、评审、讲课等劳务费发放的通知》(亭财字〔2019〕117号)规定,单个项目验收评审费及报告费用最高限价为1500.00元,单个项目立项评审费及报告费用最高限价为1100.00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招标人将不予接受,视为无效标书。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验收规范要求。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同时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和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投标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从2023年10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须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复印件或网络打印件)。标书代写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5)中标的第三方单位不得与服务项目的审计和招投标代理等工作重复;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4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提供单位介绍信和营业执照发送至代理机构联系人微信:189****0704,购买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189****070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4月24日15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2.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市**区财富港3号楼162室)标书代写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无须缴纳投标保证金。
六、资格审查办法及招标方式: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七、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赵女士
电话:0515-****0413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189****0704
****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