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2024年食材采购供应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16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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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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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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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2024年食材采购供应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略)
**省**市
发布日期:(略)
项目编号: (略)
项目名称: (略)2024年食材采购供应项目
建设单位:(略)
招标条件
(略)2024年食材采购供应项目(招标项目编号:(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略),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2024年食材采购供应项目,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内容。
范围 (略)2024年食材采购供应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提供《**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注: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信用承诺书,供应商可在**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在线打印其《**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公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成交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供应商也可以在响应文件中一次性提交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涉及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5、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6、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第十一条、十二条所列严重失信行为情形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略)9:00 至 (略)7:00
获取方式 (1)线上获取方式:获取网址为:https://njsnzx.cn/#/detail?id=103;凡有意参加者,请于上述时间内登录网址根据平台提示完成下载或获取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者应充分考虑信息检查、资料上传、确认所需时间,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招标(采购)文件。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操作为一次性工作请确认信息后再提交,若有需要查询获取状态可用注册手机号登录网址:https://njsnzx.cn/查询。 (2)线下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者,请于上述时间内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盖章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略)1212室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文件工本费: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未按照上述要求合法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招标(采购)人将不予受理其投标(响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4-04-24 14:(略)
递交方式 纸质(略)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4-04-24 14:(略)
开标地点 **市**(略)
其他
1、项目预算:(略).6万元 2、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下浮率报价,下浮率超过100%的视为无效投标。 3、合同履行期:2024年5月1日起至2025年4月(略)日止。 4、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5、集中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6、供应商应当将响应文件密封;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加盖公章的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7、公告媒体 (1)本招标公告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示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 (2)若有关本次招标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9、根据《**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录“信用**”或**公共采购信息网主页“**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天内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10、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录“信用**”或“**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网站注册要求如实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3)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11、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无论是新用户注册或已注册成功的,均应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信用**”或“**公共采购信息网”在线打印其“**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12、**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 13、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监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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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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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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