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海水池清淤工程招标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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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说明

(1)招标单位(甲方):(略)

(2)工程名称:(略)海水池清淤工程

(3)工程地点:(略)海水泵房

2、工程内容:

2.1、清挖区域:清淤区域(主要为P1、P2、P3入水口前方的)和深度由甲方指定,主要范围为老泵房入水口及PS3入水口前方的滩涂部分(见附图);若清淤超过甲方指定位置,甲方不予承认工作量,且每次罚款50(略)。

2.2、清挖流程:

2.2.1 投标方清挖海水池内泥砂,产生的泥砂排至沉沙池内(或相应设备)进行沉淀,控水后倒运至中标单位自选的地方晾晒后打跺堆存,经双方相关人员测量收方后,由中(略),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和责任。

2.2.2 可分次循环清挖,直至达到甲方要求的清淤效果。

2.2.3 清挖过程中溢流水不能影响PS3泵站、老泵站的正常取水。

2.3、清挖方量:清挖区域见附图,清挖深度约平均1.5米,暂定收方方量为6000立方米,最终方量以甲方要求为准。

3、技术要求:

3.1、对现场进行交底确认,投标单位要编制相应的施工方案、清挖转运步骤及安全环保方案。

3.2、施工过程中需做好对现场设施的保护工作,确保道路整洁,绿植完整,因施工造成的破坏(略)业的,要在完成清淤工作后,将沉沙池恢复原样;若中标单位对沉沙池进行改造,必须经甲方同意,费用自理。

3.3、清挖过程中不得使用有机类絮凝剂,若使用其他类絮凝剂,需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絮凝剂的名称及成分,由甲方确认后才能使用。

3.4、投标书中明确说明本次施工所用工期。

3.5、项目施工中必须满足涉及到的国家标准、行业规范、技术要求等应是现行版本。

3.6、隐蔽工程覆盖前均需报甲方进行验收,每遍验收必须有甲方施工员或负责人签字确认方可进行下一步工序。

3.7、清挖过程中招标方派专人现场监管,中标方需听从监管人员对清挖范围、清挖深度的安排。

4、工期要求:中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并签订相应施工合同和安全协议后,开始施工。

5、报价方式:

5.1、海水池清淤量按立方米报综合单价(含倒运及外运费用),最终按实际收方量结算。

6、(略):

(1)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

(2)2024年4月18日09:00签到,抽签确定投标顺序。2024年4月18日9:30开标。开标地点:**市李沧区四流北路78号,(略)供销部二楼会议室。投标单位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参加会议,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7、投标要求:

(1)勘察现场

投标人经过(略),可因勘察目(略),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甲方及其人员承担任何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对由勘察现场而造成的事故、人身伤害、财产损失以及其它任何损失和引起的费用开支承担责任。若投标人投标之前未勘察过现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对本招标(略),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充分考虑现场和环境条件。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报价要求:报工程预算书明细、综合单价、详细的施工方案(包含涉及到的国家标准、行业规范、技术要求等,应明确工程量、具(略)

(3)投标书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技术标和商务标装订在一起),密封盖章,于2024年4月18日09:(略)

(4)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参加投标。

(5)派技术负责人参加投标答辩。

(6)投标前投(略)(伍万元整)交入招标方财务部,不中标一周内无息退款,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工程结束后无息返还(不接受转账、支票等)。保证金未交者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7)施工前,中标单位需将50000元人民币(伍万元整)交入招标方财务部做为安全保证金,待施工结束,无安全、环保问题,经验收合格后,无息全额退还,期间若发生安全、环保等问题,则根据《(略)安全施工协议》扣罚,且中标单位承担全部责任与费用。

(8)投标书内容包括施工方案、报价函、工程预算书明细、挖泥船规格型号等参数(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个人简历及业绩证明材料(附复印件盖章)、项目组(略)(附证书复印件盖章),以及投标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9)投标单位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投标报价,否则视为废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若中标单位不按照最终确定的中标价与甲方签订合同,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甲方有权另行选择其他单位。

8、资质要求:

投标单位需具备建(略)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具有同类型同等投资规模的业绩工程。项目经理应具有六年以上施工管理工作经验、具有工程师以上职称、具有完成此项工作的经验和组织(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单位分公司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略)。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开标时提供投标单位证照资质原件、业绩合同原件、项目组人员证件原件查验。

9、验收方式:由甲、乙双方共同验收,验收应符合招标文件、施工方案、国家相应标准中的技术要求。

10、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11、(略)

(1)结算方式:按中标单价和双方确定完成的工程量,按实结算。

(2)付款方式:按月进行计量支付。中标单位每月8(略),甲方按上月计量数额的70%支付进度款,项目整体验收合格、竣工资料存档结束、结算完成后付至结算总额的90%,剩余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半年,自工程整体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期满无问题后无息付清。工程付款采用100%承兑支付。

(略)

(略)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4-16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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