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2023-2024年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项目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生态护坝、村级河系治理)工程勘****行政审批局以平招核准[2023]00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省资金和市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市境内。 2、项目建设规模:该项目共治理山洪沟36条,治理总长度18.2公里。 3、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勘察设计服务合同签订后收到基础资料后30日历天内出具成果文件,设计、施工配合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提供相关服务至项目竣工验收。 4、质量标准:满足工程需要并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勘察设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2)设计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3)勘察要求:具备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不同时具备上述设计和施工资质的投标人可按上述资质的要求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1.3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n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等渠道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例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开标当日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的结果为准)。 标书代写
3.1.4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规定,本次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微企业);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联合体的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2.2 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署联合体协议,协议中应明确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明确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参加投标; 3.2.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4-17 09:00至2024-04-23 17:00(**时间,下同),登录**公共**交易平台(**市)(http://xzspj.****.cn/ggzy/index_pq)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5-09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市),依据河****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n)、**公共**交易平台(**市)http://xzspj.****.cn/ggzy、****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 地址: | **市 | 地址: | **市**镇兴林街金世纪嘉园S2-1室 |
| 邮编: | 067500 |
邮编: | 067500 |
| 联系人: | 张翠银 |
联系人: | 李友茹 |
| 电话: | 0314-****820 |
电话: | 0314-****233 |
| 传真: | 0314-****8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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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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