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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略)
项目名称 | 昆山高新区万步路(江浦(略))慢行系统改造工程 | ||
建设地点 | 江苏省(略)(江浦路-叶荷河)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33157 |
建设单位 | 昆山市玉山镇建设管理所 | 法定代表人 | 姚亦重 |
联系人 | 周丽萍 | 联系电话 | 0512****0761 |
项目投资(万元) | 6062.31 | 环保投资(万元) | 580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略)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略)(不含给水管道;不含光纤;不含1.6兆帕(略))项中其他。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本项目改造慢(略),全长约1625米,宽7-28.5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同时建设雨污水管道、管线综合工程、景观、海绵城市及配套附属工程。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废气 | 其他措施: 施工时配备车辆洒水降尘,对开挖裸置土方及时覆盖、压实;主要材料堆放地按规定作硬化处理,散体物料应采取覆盖等措施;运输建筑垃圾、渣土、砂石等散体物料时,采用具有密闭车厢的运输车辆,车辆驶离场地前,应冲洗轮胎及车身,其表面不得附着污泥,同时按照《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略)求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周边基础设施,接入区域市政污水管网进昆山建邦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北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施工废水及管道闭水试验等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略)求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车辆冲洗等用途 | ||
固废 | 环保措施: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施工建筑垃圾、渣土等按照《苏州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管理办法》、《昆山市城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落实,运输车辆按指定路线及时间行驶,在指定地点消纳,不得擅自处置;施工期挖土优先回用于本工程建设回填土,弃土尽可能日产日清,无法及时清理时按规范压实堆放、覆盖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布局、妥善安排作业时间,禁止夜间施工;作业时噪声量大的施工机械应远离居民建筑,严格控制高噪声施工机械同时作业;必要时应设置隔声围挡、临时声屏障;加强动力机械设备定期的维修、养护,避免设备因松动部件的振动或消声器的损坏而增加的噪声影响;严格遵守《苏州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准要求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略),遵守如下有关规定和污染控制措施:①做好挖填土方的合理调配工作,弃土临时堆放点采取防护措施,避免在降雨期间挖填土方,以防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污染水体。②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车辆、机械及施工人员的活动范围,尽可能缩小施工作业带宽度,以减少对地表植被的碾压。③对地表上层高肥力土壤腐殖质层进行剥离和保存,回用于后期地表植被补偿恢复和景观绿化工程所需的耕植土。④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工程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雨季施工时,加强与气象部门联系,制定雨季施工计划 | ||
承诺:昆山市玉(略)姚亦重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昆山市玉山镇(略), 姚亦重 承担全部责任。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