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县寄递物流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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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东县寄递物流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巴东县寄递物流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略)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巴东县寄递物流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巴东县2024年-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计划和2024年武汉市对口帮扶资金;采购人为(略),采购代理机构为(略)。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实施地点:巴东县东瀼口镇(江北物流园)、巴东县野三关镇工业园区;

项目规模:(略)

2.2招标范围:

江北采购环(略),包括供包台、小车、轨道环线、格口、留盘检测、电控系统等;江南利用原有设备进行迁移改造,将原设备装车转运至指定地点后,制作设备基础,辅材构配件采购并重新安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标段划分:(略)

交货地点:巴东(略)(江北物流园)、巴东县野三关镇工业园区;

计划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0日历天内交货、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2.3其他:(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略)。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4 未被列入失(略),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等政策;

3.6本项目的(略):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负责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为具备本次招标货物的生产、制造和供给能力的制造商或经销商。

3.7本次(略)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9本项目(略)

3.10本项目属性:(略)

3.11其它要求:

3.11.1根据【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恩施(略)】35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或劳(略)

3.11.2投标人无需提供本单(略)

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查询网站截图,改为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并留存查询截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将直接作否决投标处理;

3.11.3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状况说明等相关财务证明材料,只需书面承诺;

3.11.4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只需(略)

3.11.5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劳务合同证明材料,只需书面承诺。(注: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应将《承诺书》放入投标文件中);

3.11.6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投标人(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应如实填写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获取方式:

现场获取:各潜在供应商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上资料加盖公章到现场((略)巴东县分公司)领取招标文件;

网上获取:供应商将以上资料扫描后,以电子邮件的方式传至QQ邮箱(略)@qq.com(邮件主题必须备注所投项目名称及公司姓名,否则不予受理),供应商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递交资料的时间以邮箱显示收到的时间为准。供应商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递交资料后联系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发送招标文件。供应商未在公告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按上述要求上传资料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拒绝其投标,如有疑问请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五、提交投(略)

5.1开始时间:2024年05月09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5.2截止时间:(略)9点0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时间:202(略)(北京时间);

5.4递交方式:(略)

5.5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7.2本公告在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巴东分中心网发布。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8.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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