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塘镇安置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棚工程(松林苑、南圩新村、龙泉小区)发包公告(零星工程)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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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塘镇安置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棚工程(松林苑、南圩新村、龙泉小区)发包前期工作已完成,根据《长丰县政府投资限额以下零星工程定点招标管理暂行办法》(长政办秘〔(略)等有关文件规定,现予以公告,欢迎入库定点单位监督。

一、项目情况:

1.项目编号:(略)

2.项目名称:下塘镇安置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棚工程(松林苑、南圩新村、龙泉小区)

3.项目内容:土方工程、地坪硬化工程、钢筋工程、膜结构屋面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4.抽签时间:(略)

5.抽签地点:(略)

6.企业资质条件:(略)

7.信用要求:(略)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略)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二、发包范围:

√图纸设计范围:(略)

√其他说明:(略)

三、发包价格:(略)

特别提示:参与本次抽签的备选企业应服从项目单位所列的工程量清单和发包价等数据,如备选企业认为数据有误,应在施工前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工程量清单和发包价编制合理。中标后,中标人应按项目单位所列的工程量清单和发包价完成发包范围和图纸的全部内容,不得以工程量清单和发包价等数据存在漏(略)

四、付款方式:工程竣工经镇工程领导组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合同价款的80%,审计结束后支付至审计价款的97%,余款3%为(略),质保期限为一年。

五、工期要求:(略)

六、质量要求:(略)

七、项目负责人资质及履约要求:

1、项目负责人资质:(略)

2、履约要求:(略)

八、中标人自行采购材料要求:(略)

九、备选企业名单:(略)4

十、参与监督的定点企业:符合条件的定点库内企业可派人参与现场监督,其授权代表必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居民身份证,无有效证件的不得参与现场监督。

十一、预中标单位及预中标候选单位的确定:按招(略),本项目由招标人在上述备选企业中随机抽取1家作为预中标单位,另随机抽取1家作为预中标候选单位,预中标(略)。

十二、中标候选人公示:预中标人、预中标候选人产生后,将在长丰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3个日历日,公示期满后,未发现违法情况的,将按照规定程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十三、项目实施方案提交:

1.具体内容:(略)

2.提交份数:(略)

3.编制要求:项目实施方案应打印装订成册(宜用胶装),字迹(略),并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项目实施方案应(略)。中标公示期满后3日内。未能在约定时间内提交的,视同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由中标候选(略)。

十四、中标通知书发放:公示结束、项目实施方案提交审查通过后,招标人(略)。

十五、合同签订:中标人应自签收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合同格式(略)。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对其不良投标行为进行网上曝光并记入不良信用档案。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接受处罚。

十六、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略)

十七、其它

1.所有入库定点单位必须遵循《长丰县小额工程项目定点库招标管理暂行办法》及《长丰县政府投资限额以下零星工程定点招标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接受监管,诚信投标及履约。

2.本项目以公告形式在长丰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略)gov.cn/zxzx/ztzl/ggzyjy/index.html)上发布。

长丰县下塘镇人民政府

(略)

附件1、(略).doc
附件2、零星工程实施方案.doc
附件3、清单.xlsx
附件4、备(略).xls


附件5、图纸.rar

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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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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